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ZFCG-2016-165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
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经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受采购单位委托,霍山县招投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落地长帘:
面料:珍珠绒
组成成份:
经线:50D.50D(有光FDY+POY)复合丝
纬线:300D/96F DTY网络丝黑丝
产品克重:500g/M——600g/M
遮光率:达到90%以上
色号:DFN132-1
特点:
A、非涂层遮光布
B、无毒,无味,不含挥发性化学成分
C、有隔音,隔热,吸尘的效果,可干洗,水洗等
D、可做防水,防静电,阻燃等后处理
E、能防止紫外线对人体的伤害
报价中包括铝合金烤漆杆(罗马杆)、铝合金支座、8厘米高同长度有纺布带、纳米无声圈、同质布料的束带、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见招标样品)。
采购数量:
A、2.8高(含)以下落地长窗,总长度约500米;
B、2.8-3.3(米)的落地长窗,总长度约500米;
2、阳光面料卷帘:
成分:65%PVC+35%聚酯纤维
帘布厚度:0.58mm±5%
帘布重量:550g/㎡±5%
日照色牢度:ISO105B02:4级
颜色特征:灰白,正面较深,反面略浅
拉珠制头:进口耐用玻璃加固聚酯的聚合物(PBT)材质,耐磨、耐腐蚀,采用行星齿轮系统进行中间传动,确保卷帘能停止在任意位置,减轻拉动力,操作省力,手感顺滑,可承载10kg的重量,保证面积在10㎡以内的窗帘收拉自如。
安装支架:选用08F冷轧钢板材质,表面镀锌处理,具有防锈功能,表面外罩装饰罩壳。
卷管:高强度铝合金材质6063-T5,外径38mm,壁厚1.0m,挠度符合行业相关规范。
底槽:高强度铝合金材质6063-T5,H形,外径35 mm,壁厚1mm,可配重,能够保证面料平整,配特殊设计的底槽盖。
材质要求采用环保、阻燃、遮光材料(见招标样品),报价中包括卷轴、挂片、绳索等辅材及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各供应商分别报出2.8米(含)以下高度落地长帘每米价格、(2.8-3.3)高度落地长帘每米价格、阳光卷帘每平方米价格三个单价,再报一个投标总价。
开标后一周内第一预成交单位按业主提供的样品所要求的材质、颜色,向采购单位提供进场材料样品以及环保、阻燃的正式报告,所报进场材料标准不得低于采购单位提供的样品,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签订采购合同,如第一预中标单位一周内三次提供的样品均达不到招标样品的标准,第一预中标单位成交资格作废,第二预中标单位提供样品,若第二预中标单位三次提供样品均不符合招标样品标准,则重新采购。
二、样品
招标之前建设单位选定的样品封装在采购单位,供应商可以到建设单位查看样品,按样品标准投标报价,各供应商投标时不需要另行准备样品,只要报价书即可,图片详见附件。
招标结束后,成交人报送的样品与采购单位封样的进行比对,若符合要求即可正式采购,安装时采购单位再对进场样品与采购单位封装样品进行比对,不合格者退场,合格者方可进行安装。
备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交货期:2016年9月10日安装完毕。
3、投标响应文件要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装订,一式两份。
4、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为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询价全部内容及人员工资、材料费、工具费、税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唯一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更优的为成交供应商(注:优于原参数部分应注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技术指标再相同时,则由监督部门现场抽签确定。同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单位将审查成交备审单位相关资格原件,合格的发放成交确认书。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供货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五、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经营范围内含窗帘);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1);
4、报价函(见附件2)。
注:以上(1-4项)资料必须逐页加盖公章,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如字迹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虚假、形式不符的,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允许方式:银行转账
2.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3.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31*****191********
4. 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账户。
5.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 日9时00分前。
6.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FCG-2016-165。
备注:成交单位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招投标中心备案(合同可以是纸质合同或扫描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公示。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凭其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全额退至其基本账户,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退至其基本帐户。
七、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霍山县招投标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报价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00分,超过规定截止时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三)报价函提交地点:霍山县招投标中心三楼〔淠阳湖对面政务区城建大厦三楼(淠河东路与经六路交口)〕,超过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响应文件的密封: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招标。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集中密封装袋。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付乙方预付款2万元,材料进场付总价款的20%,安装完毕付总价款的80%,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结束付清余款。
备注: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缴纳成交价1%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备注:成交价在5万及5万元以上需缴纳)。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广俊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138*****133 联系电话:****-*******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
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根据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FCG-2016-165﹞要求,我方作为该项目成交单位,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承诺所投产品质量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品牌产品。
三、承诺所投产品享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四、承诺能实现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
五、承诺免费质保期为 年。
六、零配件价格承诺: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其它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2:
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报价函
招标编号:ZFCG-2016-165
货物名称 | 品牌技术参数 (必须详细描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供货时间承诺 (必填) | |
…… | ||||||
合计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此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展)
注: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根据自身的能力综合考虑进行合理报价
合计总报价(大写): 元 (¥: 元)单位:人民币 元
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附件3: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招标编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招标方式: | |
公告时间: | |
开标时间: | |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中标(成交)价格: | |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
业绩及合同金额: | |
招标单位名称: | |
地址: | |
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 |
地址: | |
联系方式: | |
公示期: | |
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如果投标人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5: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人: 霍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应商: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货物名称 | 牌号 商标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元) | 小 计 (元) | 供 货 时 间 |
落地长帘 | 2.8米以下 | 米 | 500 | |||||
落地长帘 | 2.8-3.3米 | 米 | 500 | |||||
阳光卷帘 | 平方 | 500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
二、采购规格与数量:
1、落地长窗:材质要求每平方重量不低于500克的珍珠绒,要求采用环保、阻燃,遮光面料,报价中包括铝合金罗马杆、8厘米高同长度有纺布带、纳米无声圈、同质布料的束带、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见招标样品)。
A、2.8高(含)以下落地长窗,总长度约500米;
B、2.8-3.3(米)的落地长窗,总长度约500米;
2、阳光面料卷帘:材质要求采用环保、阻燃、遮光材料(见招标样品),约500平方米,报价中包括卷轴、挂片、绳索等辅材及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安装地点
霍山县行政中心综合楼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达到甲方提供样品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付乙方预付款2万元,材料进场付总价款的20%,安装完毕付总价款的80%,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结束付清余款。
六、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现金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安装,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合同价款10%的罚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 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 霍山县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9月10日安装完毕。
十、本合同须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备案。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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