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二期原油商业储备EPC总承包项目聚结除油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二期原油商业储备EPC总承包项目聚结除油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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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聚结除油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聚结除油系统(WZ********-5509-4155-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结除油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立式聚结式油水分离器\10m3/h 出水石油类≤1mg/L,悬浮物≤200mg/L
1.00
包1-聚结除油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聚结除油系统中的主体设备需由卖方独立设计制造,其它设备和仪表的分供货商必须满足请购书技术条款逐条响应(详见请购书技术*号项)。

3.1.7 招标文件中的请购书是针对本“聚结除油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如有偏离需在偏离表中列出。应提供对请购书要求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应在技术标书内附上主要运行业绩的现场图片,以证明该业绩的真实可靠性。

3.1.9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业绩的业绩证明及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包括规模、数量、名称、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需业主盖章)、合同复印件(含技术协议)、发票(业绩所需发票信息,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相对应模块中录入/请通过发票验证系统上传,备查,并提供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对照清单)等。

3.1.10 投标人提供的聚结除油系统,2020年至今必须至少有一套包括聚结过滤分离器+纤维聚结破乳 器+吸附分离器一体化装置。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成套技术供货的用于处理含油污水且处理规模 不小于10m3/h,出口石油类≤3mg/L,并经过了一年以上稳定运行的业绩,业绩装置必须目前仍在运行,并可随时现场考察验证。

3.1.11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 12:00时至2024年4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5月09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4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 址: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地 址: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康佳杰
联 系 人:
李晨光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kangjiajie.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cg@sinopec.com
2024年4月18日
,海南,上海

标签: 总承包 炼化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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