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基地展厅、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及院内步道板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宣传教育基地展厅、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及院内步道板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二次公告)
1、 招标编号: JL[2016]G092
2、 招标条件
黑龙江河口湿地局宣传教育基地展厅、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及院内步道板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呼兰河口湿地自然保护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黑龙江省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黑龙江河口湿地局宣传教育基地展厅、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及院内步道板铺设工程。
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3 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5 项目概况:湿地局宣传教育基地展厅设计及安装工程;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步道板铺设1000平方米.
3.6 招标范围:包工包料
3.7 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湿地局宣传教育基地展厅设计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利民管护站铁艺围墙、步道板铺设;
3.8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9 一标段工期:自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
二标段工期:自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注册资金然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独立法人,具备广告设计施工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安装施工及调试能力;(包括维修服务能力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之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之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经年检合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报名,报名时一标段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之函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贰万元;
二标段:贰万元;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址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呼兰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人 电 话:138*****395
标签: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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