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
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
(1)项目全称: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
(2)项目位置:济南市
三、招标范围1、工程规模: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
2、招标范围:2台工频和1台变频空气压缩机,2台空气冷冻干燥机,1台空气吸附干燥机,油雾过滤器及配件等。
3、供货设备信息: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4、招标范围说明: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四、投标须知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亮 150*****916,********@qq.com。
4、交货时间:2024年06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亦庄办公区三楼北。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亦庄办公区三楼北。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4月28日。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24年04月30日,招标方尽快给于答疑。
12、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单位不足9家全部邀请,超过9家取资格审核排名前9的申请人。
13、媒介:本次公告在(http://)、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 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要求:国内原厂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国外品牌接受代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需为专业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生产制造/供货厂家,具有根据招标人不同工况参数要求设计、制造/提供相应品质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的能力;
(3)投标厂家若为代理商,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商需满足第二条所述条件,并同步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同类、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7)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相应或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焚烧项目优先);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无京城环保员工或亲属在贵公司任职或控股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6)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7)投标申请函及附表。
六、投标费用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500元;
2、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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