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街道狮垛村五组中心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城北街道狮垛村五组中心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城北街道狮垛村五组中心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7 16:53:25 127
项目概况
  • ******-2024-04-028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2024-04-0285

    • 项目名称:

    • 城北街道狮垛村五组中心路改造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0(元)

    • 最高限价:

    • ******(元)

    • 采购需求:

    • 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户家庭车辆不断增多,村民难以出行反映很大。为了解决好广大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现将五组中心路新建3.5米宽硬质水泥路,总面积约1777平方米。新建道路其中:南北路面长483米宽3.5米,南边向东长15米宽2.6米,北边居住线门口31.5平方米、老路拆除重做,主路路基压实整理至4米宽。所有道路均须考虑与原有道路及居民场地顺接。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四、开启:

    • 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1)谈判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采购单位应在履约验收完毕后3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城北街道狮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

    • 联系方式:136*****588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 联系方式:181*****930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电 话:136*****588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标签: 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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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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