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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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JXS-2024-H-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33号欧娜公寓5号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XS-2024-H-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9.996万元 最高限价:579.99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本年度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抽样时间段分批次完成抽样检验任务,每次现场抽样结束后的次日起2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报告,并及时将抽样和检验信息汇总报送至采购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第一、二、三、五、六、八、九、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通过 CMA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五)本项目第一、二、三、五、六、八、九、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注:1、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4、新成立的单位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33号欧娜公寓5号楼A座) 方式:1.现场携带现金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33号欧娜公寓5号楼B座)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33号欧娜公寓5号楼A座)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畅江鑫盛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 |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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