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重新招标

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重新招标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该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采用水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工艺包主要包括煤气加热系统、水解系统、煤气冷却系统、煤气吸附脱硫系统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重新招标)(AGGCJSHGZHG240*****2095)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重新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运行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采用水解+干法活性碳吸附煤气精脱硫工艺的“设计”或“设计+供货”或“设计+供货+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及以上(包括合同、合同对应发票、业主方出具的带有投运时间及运行良好等字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对应技术协议)。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技术配置明细,模板详见招标附件(需签字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若投标人未上传或未按照模板上传投标承诺函,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04分至2024年05月0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鞍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炉煤气精脱 装置 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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