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里河一期工程(索道部分)招标公告
当阳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里河一期工程(索道部分)招标公告
当阳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里河一期工程(索道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G-2016-015
1.招标条件
当阳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综[2015]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里河一期工程(索道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当阳大峡谷景区内
2.2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单线循环客运架空索道水平长度936.426米,上下站高差342.755米,布置11座钢支架,里河下站房、里河上站房、里河上站房广场及景观廊、停车位及道路、植物等。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3257万元。
2.4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5招标范围:由重庆银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当阳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里河一期工程》索道部分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索道部分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客运索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招标联合体的家数只能2家(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1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项目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客运索道)的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的投标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明确体现。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为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起,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6年6月8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6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4.5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巫山县广东中路177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3栋7-13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
电话
185*****555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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