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食源性疾病数据上报系统对接服务的公示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食源性疾病数据上报系统对接服务的公示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食源性疾病数据上报系统对接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价格(元)

服务商

服务

期限

1

源采购食源性疾病数据上报系统对接服务

*****

易卫云服(辽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年


合计

*****



2.采购总预算:¥*****.00元/年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辽宁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医院需尽快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实现院内信息系统(HIS)与国家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功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是我院核心的信息系统之一,应用范围广泛,该系统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开发及维护,该系统由易卫云服(辽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维护,该单位是系统开发厂商授权服务企业,且有系统开发、维护的能力,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开发、维护要求,只能由该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原采购公示说明。

食源性疾病数据上报系统对接服务单一来原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院监察科(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公示日期:2024.04.18

采购人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辛涛 电话:024-********-71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科

联系人: 贾莹洁 电话:024-********-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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