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RX-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5万元,招标人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由机关人员对食
堂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高则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签最高时间不超过两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拟派人员需要具有健康证。
(3)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
深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
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
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采购文件领取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903064731@q
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
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视
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
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
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
元2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
元2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X-2024-008
2、项目名称: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万元/年
5、最高限价:16.5万元/年
6、采购需求:承担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员工早餐、中餐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具
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服务地点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由机关人
员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高则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签最高时间不超过
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登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
(2)拟派人员需要具有健康证。
(3)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28013009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
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元202
室)
3、方式:将采购文件领取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903064731@qq.com
(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
)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视为无
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
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
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元202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元2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项目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422801
地
址:宣恩县兴隆大道1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0932634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锐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国税局5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3477240032
电子邮件:9030647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风茶》月蔓今
(签名)
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采购文件领取表
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标段
供应商全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注册资金
联系电话
传真
姓名
电话号码(手机)
QQ邮箱
供应商联系人
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绳有
备注
00827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