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新设基金托管机构选聘采购公告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新设基金托管机构选聘采购公告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新设基金托管机构选聘-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按照基金业协会规定与某新设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签订《募集、托管协议》,按照《募集、托管协议》规定开立、管理该基金募集账户、托管账户;同时,在托管银行开立基金的基本存款账户;
(2)按照《募集、托管协议》要求,负责该基金资金拨付、日常监控和清算,并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3)托管机构应当与该基金或该基金管理人签署书面协议或出具书面承诺,确保托管银行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该基金管理人报送季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基金资金托管报告。托管机构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责任随时报告合伙企业资金出现的异常流动现象。
(4)建立投资项目台账,保管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5)向该基金推荐优质、成长性较好的项目;
(6)在充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条件下,制定专项基金闲置资金投资方案;
(7)本基金后续如有新设立的特殊目的投资载体或投资持有工具,需同步纳入本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
(8)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向该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托管财产的相关资料;
(9)其他与基金托管相关的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且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的在成都市高新区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商业银行;
2、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行榜,在2021、2022、2023年的任一年度内,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排名前1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6、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完整与独立的条件;
7、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8、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
9、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10、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1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银保监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新设基金托管机构选聘》,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并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纸质版应答文件。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邮寄纸质版应答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核建大厦7层(东)
联系人:丰老师
标签: 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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