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重质疑答复书重
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重质疑答复书重
质 疑 人: 广东同辉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学校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林伟峰
委托代理人: 樊志文 电话: 139*****968
质疑人于2024年4月10日向我公司递交的关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G3-******-GXYZ(重))”的《质疑函》,针对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及处理意见:
质疑事项1:关于质疑人认为本项目中标人广西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违法行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有关问题。
针对该质疑事项,答复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平台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经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在本项目截至开标之日,未发现中标人广西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记录情形;同时《质疑函》反映的问题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
现有证据未能证明中标人广西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即广西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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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照明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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