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409N124BH)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409N124BH),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4月25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0635-2409N124BH
  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8.50万元;最高限价:98.5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

1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00

******.00

******.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0

5、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生鲜肉、蔬菜(含水果)、禽蛋类、水产类、糕点、调味品副食、奶制品、干货等)的采购及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5.3.供货地点: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5.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期限不少于标准有效期的3/4天数;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7:30时;

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08室);

3、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楼第一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楼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朱仪楠

联系方式:0371-********

邮箱:jdgjzb00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仪楠

联系方式:0371-********

发布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朱仪楠

电话:0371-********

电子邮件:jdgjzb00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02617*****866*****
,河南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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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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