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保险服务

招标编号:FG**********A

1、招标条件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对象: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财产、人员。

2.2服务内容:机动车辆、财产、人员的保险服务。具体保险内容如下:

(1)机动车辆商业险部分:

生产经营用车(运钞车)属于特种车辆:车辆损失险(按车辆实际价值)、驾乘人员险限额5万元/座(按车辆行驶证核载人数为准)、玻璃单独破碎险(特种车辆按国产防弹玻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0万元)、车身自燃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身自燃险及驾乘人员险不计免赔条款。第三者责任险还应包含:非医保外用药险(限额5万元)、营运和非营运车辆间接损失险。

生产经营保障用车属于机动车辆:车辆损失险(按车辆实际价值)、驾乘人员险限额5万元/座(按车辆行驶证核载人数为准)、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0万元)、车身自燃险、划痕险(5000元以内)、全车盗抢险(车辆实际价值)。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身自燃险、划痕险及驾乘人员险不计免赔条款。第三者责任险还应包含:非医保外用药险(限额5万元)、营运和非营运车辆间接损失险。

2)机动车辆保险附属部分:车船税、交强险等。

3职业责任保险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限额20万元,不记名投保 。

1按车投保随车第三方人员(每车限 2 人);

2保险期限内可根据承保车辆新增或报废等变化进行批改处理。

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开展押运业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的第三方随车人员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备注:三方人员乘坐运钞车责任险,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相应的责任险险种来响应招标人需求,必须保证保险赔付到招标人公司,而不是直接赔付给受损害人个人。

(4)现金综合险

保险金额:1亿元

保险责任范围:

①金库、保险箱(柜)内保险标的;人员送提款物途中及交接现场、临时勤务守护现场保险标的;ATM机装卸、清机过程中的保险标的。

②包含提供武装押运送提款物途中、交接款物现场、临时勤务守护现场以及武装守护的金库和自身金库中的现金、有价证券;ATM机装卸、清机过程中的现金。

③包含被保险人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爆炸、抢劫、盗窃、非法侵害、火灾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保险责任。

④根据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押运、守护等合同内容均包含在现金险以内。

(5)财产一切险

保险金额:5000万元

保险标的:贵重金属、文物字画、珠宝、涉密试卷等

保险责任范围:

①金库、保险箱(柜)内保险标的;人员送提货物途中及交接现场、临时勤务守护现场保险标的。

②包含提供武装押运途中、交接现场、临时勤务守护现场的贵重金属、珠宝、文物、字画、涉密试卷等。

③包含被保险人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爆炸、抢劫、盗窃、非法侵害、火灾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保险责任。

④根据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押运、守护等合同内容中的贵重金属、文物字画均包含在财产一切险之内。

(6)雇主责任险

①主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万

②附加险:每人医疗赔偿限额*****

③误工补助100元/天

④免赔金额:雇员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后按100%全额赔付。

⑤特别约定:

a.在保险期限内,如有人员增减或更换,可以在投保总人数内随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批改;如超出总人数则每增加一人需按相同条件按月实际加收短期保费。

b.伤残赔偿比例:第十级赔付保险的10%,以10%递增,一级赔付保额的100%。

c.误工补助100元/天,单次≤90天,全年≤180天

(7)公众责任保险

一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其中: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5万;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高者为准。

2.4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险种不限于以上投保险种,具体险种,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条款和费率的批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对所有事故(含超出保险额度或未投保险种的案件)进行出险、定损、谈判、诉讼、仲裁、保险法律条款提供咨询服务。(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4 月 18 日9时00分到2024年 4 月 23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 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507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如需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lu1828@126.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10 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cqanbaojt@163.com

电话:02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湖山路188号中虎国际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507室

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 023-********

传 真:023-********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 346*****010530*****104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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