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居”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智慧人居”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拟组织“智慧人居”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智慧人居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麓谷街道麓丰社区麓景路2号长沙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院内2栋

项目业主: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监理预算: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壹佰元整(¥******.00元)

二、监理机构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供应商需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甲级单位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①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②监理机构人员均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③监理机构人员团队配备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和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为监理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监理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湖南省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投标人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下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代表人的同意。

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则投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监理。

投标人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T *****.1-2014)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2-201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3-201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4-201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5-2018)《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四、监理任务说明与监理范围

(一)监理任务说明

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招标文件等均为项目监理依据文件。

(二)基本项目建设内容

(三)监理范围

鉴于项目已完成建设立项和施工招标工作,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几项要素。投标人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

1.计划管理

2.人员管理

3.质量管理

4.成本管理

5.进度管理

6.变更与风险管理

7.合同管理

8.安全管理

9.外购和外包管理

10.知识产权管理

11.沟通与协调管理

12.评估与验收管理

13.文档管理

14.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监理过程要覆盖系统以下各阶段:

(1)实施准备阶段

(2)系统实施阶段;

(3)初验阶段;

(4)试运行阶段;

(5)项目终验阶段。

(四)监理职责

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A、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方案的把关

1)审核承建单位的总体实施方案;

2)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关键技术的构建落实;

3)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投标人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

4)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5)审核承建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

6)审核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

7)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B、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系统集成方案的进程控制;

2)关键设备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符合招标要求的控制;

3)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5)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2)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1)软件部署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2)对应用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对数据移植、系统测试联调及系统验收阶段各阶段进行把关;

3)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记录审核;

4)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文档的移交验收等;

5)知识产权的控制。

(3)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3)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4)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C、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项目建设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D、投资控制

1)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投资效益在招标控制范围内;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E、变更控制

1)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对与项目有关的主客观因素的关注,发现和把握变化,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接受承建单位提出的书面工程变更申请;

3)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项目变更有关的资料,分析变更对项目预算、进度资源配置的影响与冲击,判断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商和讨论,根据变更分析的结果,确定最优变更方案;

5)将变更后的内容纳入正常的监理工作范围,并密切注意其实施过程;

6)变更结束后,对变更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F、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申报;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并向承建单位报告;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协助报签付款凭证。

G、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

6)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存档;

7)阶段性项目总结。

H、信息安全管理

1)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施工,检查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设计过程中的非安全隐患行为或现象等,确保整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

2)督促建设单位进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划和教育;

3)督促建设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应用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建立安全意识;

J、经业主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五)项目进行各阶段的监理任务

1、软硬件支撑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1)工程开工前

1)审核实施方案;

2)审核实施组织计划;

3)审核实施进度计划;

4)审核工程实施人员、承建方资质。

(2)实施准备阶段

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了解承建方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3)了解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4)了解承建方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到岗情况、实施设备到位的情况。

(3)实施阶段

1)工程组织与技术总体方案的审核;

2)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3)系统集成的质量、进度监理和验收。

(4)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监测和或测试,做出监测或测试报告;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5)培训阶段

1)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核;

2)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教材和师资进行评估,将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效果通报给建设单位。

(6)验收阶段的监理

1)在业主的主持下,进行系统验收;

2)协助业主,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络安全测评,并对安全测评报告进行签收。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业主做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7)工程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的整体移交。

(8)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2、应用系统开发

(1)工程开工前

1)审核实施方案;

2)审核实施组织计划;

3)审核实施进度计划;

4)审核工程实施人员、承建方资质。

(2)需求分析阶段

1)审查项目开发计划;

2)审查软件需求说明书;

3)审查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4)审查软件配置管理计划;

5)审查软件(初步)确认测试计划;

6)审查用户使用说明书初稿;

(3)系统设计阶段

1)审查概要设计说明书;

2)审查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3)审查用户手册;

4)审查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

5)审查软件编码规范;

6)审查集成测试计划;

(4)编码与测试阶段

1)通过代码走查方式检查编码规范的执行情况;

2)检查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确认测试是否按计划进行并有测试与修改记录;

(5)试运行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处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记录;

2)对于一些重复出现的问题,在验收测试时给予必要的关注,督促承建单位必要的解决措施。

(6)培训阶段

1)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核;

2)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教材和师资进行评估,将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效果通报给建设单位。

(7)验收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准备分阶段验收以及系统整体验收的相关材料。

2)协助业主向相关部门申报系统安全测评(第三方检测(认证)、等保测评、密保测评)。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5)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

(8)项目文档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开发、实施、培训文档以及源代码等全部文档的移交:

2)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3)项目文档的整体移交。

(9)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六)监理组织要求

1.本项目要求监理单位建立不少于3人的驻场专职监理机构(监理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负责制,全过程监理。监理组各专业配置应科学、合理。①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②监理机构人员均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③监理机构人员团队配备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和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为监理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3.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

4.未经项目建设方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更换总监理师和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不可抗力因素,监理单位须经与业主单位协商同意后,方能更换总监理师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收受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5)不泄漏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6)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以上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详细的承诺文件,该承诺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本单位根据申请单位数量和竞争程度,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20日,供应商依据本公告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联系人:刘梅 联系电话:0731-********

邮箱:cssrjhjj@163.com

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麓谷街道麓丰社区麓景路2号长沙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院内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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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监管平台 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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