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交通运输关于申报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数据的公示
蕉城区交通运输关于申报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数据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10号)文件精神,对辖区的水路运输企业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水路客运企业2家分别是宁德市联兴运输有限公司、宁德市都舟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船舶数合计13艘,补贴客位合计412.07个,其中:宁德市联兴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申报费改税补贴船舶7艘,补贴客位208.7个;宁德市都舟船舶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申报费改税补贴船舶6艘,补贴客位204个。现将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数据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蕉城区交通运输局举报,举报电话:0593-*******(上班时间),举报时,应附有关书面材料,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以便受理,书面材料寄送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32号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邮编:******。
附件: 2023年宁德市蕉城区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
标签: 客运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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