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幼保健院“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夔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9*****703
采购单位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703
项目概况

“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KR026

项目名称:“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7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生物试剂盒 艾滋病检测试剂、梅毒检测试剂、乙肝检测试剂及配套防护用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75,000.00 77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采购需清单后72小时内货物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当采购金额达预算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艾、梅、乙”三病筛查检测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参加投标的证明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附基本户证明资料)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证明材料,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医疗产品的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登记;

2、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明确的政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9*****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夔工

电话:139*****703

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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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测试剂 筛查 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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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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