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费用的询价函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费用的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工作〉的通知》(林保发〔2024〕22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字〔2020〕41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635号)(GB/T *****-2018)等文件要求,为充分衔接屏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等,协调好未来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我县拟启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承接相关工作,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
建设单位: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地点:屏山县
项目工期:180天(暂定)
二、服务内容
(一)《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地形特征、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发展现状等老君山风景名胜区现阶段实际情况,对上轮总体规划实施作出评估,提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结论,明确重新编制规划需解决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为下一步规划编制提供指导。
(二)《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是在实施评估基础上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主要任务是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充分对接屏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重要专项规划,立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实际,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合理进行功能区划以及土地和重大设施布局,统筹考虑和提出矛盾化解方法,平衡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四、询价要求
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04月22日18:00时前,将加盖鲜章的《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费用的报价单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递交至*********@qq.com。
报价资料需包含如下资料:
1.《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报价单(加盖单位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008
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路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4室)
附件:《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评估项目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编项目报价单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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