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关于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关于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拟采购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现进行项目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含织物租赁服务)。

  (二)医院概况:床位数364张,现有工作人员575人,2023年出院人次*****人次。

  (三)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约定起止日期)。

  二、服务内容

  (一)负责我院医务人员、病人及医用各种织物物品的消毒、洗涤、烘干、熨烫、折叠、缝补工作。

  (二)负责病人特殊治疗使用的织物制作加工。

  (三)负责全院织物的下收、上送,按要求定时送到指定场所。织物接收地点为各科室,供应商须制定相关登记表,与各科室工作人员做好织物清点、交接并签名确认。每月向医院总务科提交详细报表。

  (四)负责每年两次(6月、12月)全院的织物盘点工作。

  三、洗涤织物种类及数量

  (一)医护人员工衣、织物:包括白大衣、护士服、手术衣裤、隔离衣、洗手衣、急救服、护士帽、值班被套、床单、床罩、枕套、蚊帐等。

  (二)病人织物:包括衣、裤、被套、中单、枕套、蚊帐等。

  (三)其他各种织物:包括双层包布、单层包布、治疗巾、抹手巾、孔巾、脚布、绑脚带、约束带、三角巾、机罩、窗帘、隔帘等。

  (四)我院12个月织物洗涤预估数量合计******件(详见《织物洗涤报价清单》)。

  四、洗涤流程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要求,洗涤流程应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及其附录A“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中管理、布局、操作流程等系列要求。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专机或分批洗涤、消毒。

  (二)其它要求:

  1、所有工衣、手术衣需要烫叠。

  2、床单、值班被套需要平烫。

  3、手术衣服、织物要求折叠。

  4、工衣爆线、口袋破损、掉纽扣的要求缝补,拉链损坏要求更换;床单、被套、病服等织物破损的要求缝补;其他织物的缝补,含所有织物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织物改短改窄、缝制适合使用的胶枕(带血),维修更换窗帘头和更换长度较长织物拉链等特殊织物加工,不另收费。

  5、全院所有无菌包布禁止缝补。

  五、织物收送要求

  (一)供应商负责到采购人各科室指定地点收发织物,并配合完成收发清点工作。

  (二)确保织物收发工作及时有序,供应商要派驻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长驻医院,负责每天将医院需要清洗的织物从各科室收集到医院指定地点,每天将清洗干净的织物分发到各科室织物室。

  (三)院内上收织物要求:按每天不少于1次的要求到各科室收集需要洗涤的织物,频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

  (四)院内下送织物要求:按每天不少于1次的要求分发到各科室,频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

  (五)分发干净织物的推车与收集污染织物的推车要分开标识区分清楚;做到洁污分开,专车专用。分发医护人员织物的推车与分发病人织物的推车要分开装载,不能混装在同一台推车内收集及分发。

  (六)织物收发车辆及工具由供应商负责配置。

  (七)污染织物运输车的运送时间要求:每天安排污染织物运输车于上午11:00前到医院指定地点将污染织物运回清洗,频次根据医院织物增减调整。

  (八)洁净织物运输车的运送时间要求:每天下午15:00前将清洗干净的织物送回医院指定地点,频次根据医院织物增减调整。

  (九)减少织物流转环节,缩短织物流转时间,提高织物周转率。要求上午11:00前送洗的织物,当天下午17:30前送回科室,要求每天将全部待洗织物洗涤完毕。

  (十)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增加织物的运送次数。特殊情况下(如紧急、突发事件等) 在接到医院电话后,需在1小时内安排车辆到达,及时清洗以满足临床特殊需求。

  (十一)收运污染织物的车辆与运送已清洗干净织物的车辆要严格分开,专车专用并封闭运送。不能同一台车辆装载完干净织物后又装载污染织物,或装载污染织物后又装载干净织物。

  (十二)供应商需指定专人与采购人进行洗涤织物收发的交接、清点工作,保证清洗后的织物等按清点数量及时送回,满足各科室织物周转需求。

  (十三)织物运输所有车辆及人员由供应商负责配备。

  (十四)包装要求:洗涤干净的织物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物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六、履约能力及服务基本要求

  (一)履约能力要求

  1、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包括厂房、设施、设备、人员。

  2、具有相应的运输与配送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尤其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运输与配送能力。

  3、具有相应的稳定的供电、供水、供汽和排污能力。

  4、具有信息化织物点数系统。供应商需提供洗涤信息化管理方案。

  5、具有洗涤车间远程监控系统,采购人可通过手机、显示屏等远程实时监控分拣区、浸泡区、洗涤区、折叠区等区域,实现质量监管。

  (二)服务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收发、运输、洗涤、消毒、包装、检验、分发等服务。

  2、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无毒环保的医疗专用洗涤原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拥有洁、污分开专用运输车辆,并保证车辆每日进行消毒清洗。

  4、供应商应使用污衣袋将有色和无色、病人和工作人员的污染织物分开打包,对黄色胶袋包装的织物,按外包装上标明品种和数量给予确认登记,并按行业规定作特殊强化洗涤与消毒处理。对织物因洗涤导致医院名称印字不清的,由供应商负责补印字。对病人和工作人员织物分开清洗,分开烘干,同时不得和其他医院的混洗、混烘干、混放等。

  5、供应商负责将病人、工作人员、婴儿织物、手术织物、病房包布类等清洁织物分开打包上车(盛装清洁织物的洁衣袋保证洁净,不可有破损霉烂)。打包污染织物的污衣袋和打包洁净织物的洁衣袋,由供应商免费提供使用。

  6、织物清洗单、回洗单、织物报废单、洗涤服务投诉单、缝补单、未送达织物证明单等一切单据均由供应商提供,织物清洗单(内容包含出洗时间、出洗织物、发回织物的数量和品种、双方签名确认) 、回洗单(内容包含回洗时间,回洗数量和品种、双方签名确认) 、织物报废单(内容包含报废时间、数量和品种、报废原因、双方签名确认) 、洗涤服务投诉单(内容包含投诉时间、科室、投诉问题、服务态度、收送时间、数量不够等、双方签名确认、处理结果) 、缝补单(内容包含需缝补的织物名称和数量、缝补内容、截留时间、发回时间、双方签名确认) 、未送达织物证明单(内容包含出洗时间、未送达织物的数量和品种、未送达原因、预计送达时间、双方签名确认) 等所有单据均一式三联,三联存放:各科室第一联、供应商第二联、总务科第三联,每天由供应商将当天各种单据三联集中交给总务科指定的工作人员。

  7、由于医院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无论何种情况,都需按照医院要求完成洗涤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原因延误洗涤,影响医院工作。供应商应考虑到停水、停电、停汽等设备因素影响,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工作,如因此使采购人的织物洗涤及使用受影响,采购人有权送外单位洗涤,其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8、按时、按量、保质完成采购人交给的洗涤和配送任务,若因供应商的责任导致织物洗涤质量不达标而影响采购人织物使用和供应,供应商须立即免费回洗并提供备用织物,如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9、每日按时收送洗涤织物,对收集的织物按照管理要求分别清点、计数、记录、分类、打包、运送上车。如遇采购人临床需求增加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安排,调整收送时间及频率。

  10、窗帘、隔帘要负责拆装。

  11、织物丢失进行补充,提供的织物须全新,质量等同或优于供应商丢失的织物,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印字或徽标。

  12、报废织物送回医院,与采购人做好交接。

  13、采购人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到供应商公司,监督供应商织物洗涤的情况。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接、送指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因供应商原因提前终止洗涤服务,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支付1个月的服务费(以采购人收到终止通知当月往前 1 个月的服务费计算)作为违约金。

  2、供应商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就提前终止洗涤服务的,应向采购人支付 2个月的服务费(以采购人收到终止通知当月往前2 个月的服务费计算)作为违约金。

  3、供应商非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七、质量标准

  (一)所有洗涤和供应的织物均须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的要求,认真执行织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感染性疾病科织物、被特殊病菌污染的织物、被血液排泄物污染的织物先消毒后清洗,并单独进行。

  (二)供应商洗涤场所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必须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12 版)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须每半年至少1次(或按照市级以上行业标准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检疫部门(或委托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洗涤原料、消毒用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须每季度1次(或按照市级以上行业标准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织物、车间空气、员工手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采购人将不定期到供应商洗涤现场对工作质量、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指导。供应商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当季织物卫生学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采购人有疑问,则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机构,在双方工作人员的在场监督下对织物进行抽样检测。额外抽样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额外抽样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全部洗涤物品都要求分色、分类洗涤,以免脱色,保证洗涤质量。

  (六)员工用品、病人用品,要求消毒、洗涤、折叠、缝补、平烫。

  (七)治疗手术用品,要求消毒、洗涤、折叠、缝补、打包。

  (八)各种制作、加工用品符合各科室的要求。织物破损需缝补。

  (九)洗净后的织物应整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无污染、无破损。供应商应在将洁净织物送达前进行洁净度自检,凡不合格的织物要返洗,使其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质量标准。

  (十)破损的织物缝补要认真、细致,选用同色、同质布料和线,要平整柔软,不起皱。

  (十一)因使用时间长,残旧、破损严重不能修补的要分开包装标示,并填写报损清单交采购人报废处理。

  (十二)织物每次洗涤前,要清点数量,办好交接手续,供应商负责由于人为损坏、丢失或洗涤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十三)供应商须与政府认可或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确保在织物洗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污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得到妥善处理。

  (十四)洗涤质量评价要求科室满意度达90%以上。

  (十五)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控、指导。

  八、洗涤场所及服务人员要求

  (一)采购人不负责提供给供应商工作人员休息场所及开展相应工作的工具,仅提供污染织物、清洁织物中转场所(特指污染织物暂存间、清洁织物暂存间),中转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含清洁剂、消毒剂及开展工作所需工具)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中转场所的环境卫生须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二)洗涤场所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分洗涤区、压烫区、折叠区、清洁织物存放区。物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

  (三)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四)清洁织物需专区折叠存放,工作人员上折叠平台必须脱鞋。

  (五)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牌上岗。

  (六)供应商须承担向采购人所派驻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保险、服装、工作牌、社保、医保、卫生清洁用品、消毒药剂、清洁工具、劳保用品、日常防护用品等支出。

  (七)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和相关的上岗证,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给采购人备案。杜绝患有皮肤病及其他传染病者上岗。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洗衣工作。

  (八)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是收污染织物的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按“七步洗手法”洗手。

  (九)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无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一切管理规定,并接受指导监督,严禁在工作时高声喧哗、吵闹、斗殴、吸烟、饮酒或其他有违文明礼貌、善良风俗行为的举止。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违反采购人或供应商规定导致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赔偿。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院感事件或安全事故的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赔偿,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十)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驻的工作人员经采购人认为不适任、不称职或存在违纪、违规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更换该人员,不得拖延,且在服务期内不得再任用该人员为采购人服务。

  (十一)供应商派驻至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首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在新的员工未熟悉岗位工作职责之前,原来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

  九、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一)由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详见附件1),以全院各科室对供应商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考核结果。

  (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大于等于90分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大于等于85分小于90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考核结果大于等于80分小于85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20%;考核结果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30%;考核结果小于70分的,不予支付当月服务费。

  (三)如供应商累计3个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因供应商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四)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消毒、洗烫等服务。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附件3《供应商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五)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六)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提供附件3《供应商承诺函》)。

  十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洗涤剂费、消毒剂费、人工服务费、运输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2023年送洗织物类别(详见附件2),对每种织物洗涤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单价、总价)。

  * 未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参与调研活动须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须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格式自拟);

  (2)附件3:供应商承诺函;

  (3)附件4:公司基本信息表;

  (4)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服务能力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价

  格等情况)。

  2、要求

  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投入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3、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16:00

  重要告知: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市场,和实际招标采购结果不关联。


  附件:

  1、织物洗涤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2、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织物洗涤数量统计表

  3、供应商承诺函

  4、公司基本信息表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织物洗涤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分)

得分(分)

扣分

原因

一、综合管理要求

1

综合服务管理

礼貌服务,语言文明,礼让患者。

1



2

收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着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牌上岗,规范防护

2



3

对医院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或差错及时处理、改进。

2



二、织物收送要求



4

院内织物收送要求

负责到院方各科室指定地点收发洗涤织物,并配合完成收发清点工作。

2



5

确保织物收发工作及时有序,乙方要派驻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长驻医院,负责每天将医院需要清洗的织物从各科室收集到医院指定地点,每天将清洗干净的织物分发到各科室织物室。

3



6

院内上收织物要求:按每天不少于1次的要求到各科室收集需要洗涤的织物,频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

2



7

院内下送织物要求:按每天不少于1次的要求分发到各科室,频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

2



8

分发干净织物的推车与收集污染织物的推车要分开标识区分清楚;做到洁污分开,专车专用。分发医护人员织物的推车与分发病人织物的推车要分开装载,不能混装在同一台推车内收集及分发。

3



9

织物收发车辆及工具由乙方负责配置。

1



10

院外织物运送要求

污染织物运输车的运送时间要求:每天安排污染织物运输车于上午11:00前到医院指定地点将污染织物运回清洗,频次根据医院织物增减调整。

2



11

洁净织物运输车的运送时间要求:每天下午15:00前将清洗干净的织物送回医院指定地点,频次根据医院织物增减调整。

2



12

减少织物流转环节,缩短织物流转时间,提高织物周转率。要求上午11:00前送洗的织物,当天下午17:30前送回科室,要求每天将全部待洗织物洗涤完毕。

2



13

根据甲方需求随时增加织物的运送次数。特殊情况下(如紧急、突发事件等) 在接到医院电话后,需在1小时内安排车辆到达,及时清洗以满足临床特殊需求。

2



14

收运污染织物的车辆与运送已清洗干净织物的车辆要严格分开,专车专用并封闭运送。不能同一台车辆装载完干净织物后又装载污染织物,或装载污染织物后又装载干净织物。

3



15

乙方需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洗涤织物收发的交接、清点工作,保证清洗后的织物等按清点数量及时送回,满足各科室织物周转需求。

3



16

织物运输所有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负责配备。

1



17

包装要求

包装要求:洗涤干净的织物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

2



三、服务基本要求



18

乙方必须提供包括收发、运输、洗涤、消毒、包装、检验、分发等服务。

2



19

乙方必须保证使用无毒环保的医疗专用洗涤原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20

乙方应拥有洁、污分开专用运输车辆,并保证车辆每日进行消毒清洗。

2



21

乙方应使用污衣袋将有色和无色、病人和工作人员的污染织物分开打包,对黄色胶袋包装的织物,按外包装上标明品种和数量给予确认登记,并按行业规定作特殊强化洗涤与消毒处理。对织物因洗涤导致医院名称印字不清的,由乙方负责补印字。对病人和工作人员织物分开清洗,分开烘干,同时不得和其他医院的混洗、混烘干、混放等。

3



22

乙方负责将病人、工作人员、婴儿织物、手术织物、病房包布类等清洁织物分开打包上车(盛装清洁织物的洁衣袋保证洁净,不可有破损霉烂)。打包污染织物的污衣袋和打包洁净织物的洁衣袋,由乙方免费提供使用。

3



23

织物清洗单、回洗单、织物报废单、洗涤服务投诉单、缝补单、未送达织物证明单等一切单据均由乙方提供,织物清洗单(内容包含出洗时间、出洗织物、发回织物的数量和品种、双方签名确认) 、回洗单(内容包含回洗时间,回洗数量和品种、双方签名确认) 、织物报废单(内容包含报废时间、数量和品种、报废原因、双方签名确认) 、洗涤服务投诉单(内容包含投诉时间、科室、投诉问题、服务态度、收送时间、数量不够等、双方签名确认、处理结果) 、缝补单(内容包含需缝补的织物名称和数量、缝补内容、截留时间、发回时间、双方签名确认) 、未送达织物证明单(内容包含出洗时间、未送达织物的数量和品种、未送达原因、预计送达时间、双方签名确认) 等所有单据均一式三联,三联存放:各科室第一联、乙方第二联、总务科第三联,每天由乙方将当天各种单据三联集中交给总务科指定的工作人员。

3



24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无论何种情况,都需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洗涤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原因延误洗涤,影响甲方临床工作。乙方应考虑到停水、停电、停汽等设备因素影响,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工作,如因此使甲方的织物洗涤及使用受影响,甲方有权送外单位洗涤,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



25

按时、按量、保质完成甲方交给的洗涤和配送任务,若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织物洗涤质量不达标而影响甲方织物使用和供应,乙方须立即免费回洗并提供备用织物,如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



26

每日按照时收送洗涤织物,对收集的织物按照管理要求分别清点、计数、记录、分类、打包、运送上车。如遇院方临床需求增加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院方的安排,调整收送时间及频率。

3



27

窗帘、隔帘要负责拆装。

1



28

织物丢失进行补充,提供的织物须全新,质量等同或优于乙方丢失的织物,并按照甲方要求印字或徽标。

3



29

报废织物送回医院,与甲方做好交接。

2



30

甲方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到乙方公司,监督乙方织物洗涤的情况。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接指定人员到乙方现场,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指定人员送回医院。

1



四、质量标准



31

所有洗涤和供应的织物物品均须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执行织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感染性疾病科织物、被特殊病菌污染的织物、被血液排泄物污染的织物先消毒后清洗,并单独进行。

3



32

乙方须每半年至少1次(或按照市级以上行业标准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检疫部门(或委托机构)出具的洗涤原料、消毒用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33

乙方须每季度1次(或按照市级以上行业标准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织物、车间空气、员工手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34

甲方将不定期到乙方洗涤现场对工作质量、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指导。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当季织物卫生学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甲方有疑问,则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机构,在双方工作人员的在场监督下对织物进行抽样检测。额外抽样检测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承担;额外抽样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



35

全部洗涤物品都要求分色、分类洗涤,以免脱色,保证洗涤质量。

2



36

员工用品、病人用品,要求消毒、洗涤、折叠、缝补、平烫。

2



37

治疗手术用品,要求消毒、洗涤、折叠、缝补、打包。

2



38

各种制作、加工用品符合各科室的要求,织物破损需缝补。

2



39

洗净后的织物应整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无污染、无破损。乙方应在将洁净织物送达前应进行洁净度自检,凡不合格的织物要返洗,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质量标准。

3



40

破损的织物缝补要认真、细致,选用同色、同质布料和线,要平整柔软,不起皱。

2



41

因使用时间长,残旧、破损严重不能修补的要分开包装标示,并填写报损清单交院方报废处理。

2



42

织物每次洗涤前,要清点数量,办好交接手续,乙方负责由于人为损坏、丢失或洗涤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3



43

乙方须与政府认可或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确保在织物洗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污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得到妥善处理。

2



44

洗涤质量评价要求科室满意度达90%以上。

1



45

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控、指导。

1




附件2

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织物洗涤数量统计表

月份 小毛巾(条) 其他织物(件)
2023.2 1553 *****
2023.3 2445 *****
2023.4 2035 *****
2023.5 2446 *****
2023.6 2514 *****
2023.7 2420 *****
2023.8 2824 *****
2023.9 2166 *****
2023.1 2191 *****
2023.11 2100 *****
2023.12 1984 *****
2024.1 2346 *****
合计 ***** ******


附件3

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
  (参与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市场调研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 我公司符合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 我公司充分了解并知悉本次市场调研活动的目的与用途。即仅作了解项目市场,完善采购需求或设置品目最高限价的依据,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3. 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4.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行为;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 样品(如有):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或送达。
  6. 其他(如有):承诺如实响应市场调研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公司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单位简介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织物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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