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能力提升专项养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能力提升专项养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能力提升专项养护工程
ZFDHL-2024-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能力提升专项养护工程 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扬公路设施〔202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公路设施〔2024〕4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对S264高邮段K179+974~K180+062、K182+034~K182+426、K185+878~K186+052;S264江都段K192+375~K195+539、K198+342~K202+045;S356仪征段K320+595~K322+603段;G233宝应段K1516+137~K1526+467段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中分带护栏进行提升改造,折算车道里程19.679km。
提升方案为:
①S264高邮段、S264江都段:一般路段:既有高路缘石采用盘锯切割,切割后路缘石外露高度20cm,路缘石外侧切割2cm45°倒角后,中分带两侧新增分设型三波波形梁护栏(Gr-Am-4E)。交叉口段落:渠化交叉口段中分带护栏采用Grd-Am-2E波形梁护栏。渠化交叉口处进口车道采用54m标线渐变段+60m渠化段,其中标线渐变范围内包含14m中分带渐变段14m缘石过渡段范围内护栏采用Gr-Am-4E波形梁护栏。桥梁段落:桥梁路段增加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设置。
②G233宝应段:无中分带护栏段:在现有45cm高路缘石上增设双波波形梁护栏,波形梁护栏波面与中分带高缘石外沿垂直,护栏波板中心点高度80cm,部分双波波形梁护栏采用2024年G233、S264养护大中修路段拆除的双波波形梁护栏再利用。单侧三(Am)级波形梁护栏段:主线下行既有单侧三(Am)级波形梁护栏段,上行采用分设型三波波形梁护栏(Gr-Am-4E),与原有护栏对称设置。交叉口段落:现状设置的单柱双面波形梁护栏48m,交叉口视距不良,本次对现有单柱双面波形梁护栏延长至100m,设置渐变段与既有或新增护栏过渡。桥梁段落:桥梁路段增加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设置。
③S356仪征段:一般路段:现有路缘石高度约12cm,在中分带两侧新建Gr-SBm-2E护栏。交叉口段:中分带护栏采用Gr-SBm-2E波形梁护栏。12m路缘石高度渐变段把路缘石从12cm渐变到0cm,将老路缘石进行切割,切割后路缘石高度12cm过渡至0cm,路缘石外侧切割2cm45°倒角。
④施划标线及设置标志牌。
2.2招标内容为:本标段范围内的中分带改造涉汲的相关护栏、缘石、中分带挖填土、防水、路面结构、标线与标志及绿化等施工。
2.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4年5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价不低于9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价、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无信用评价记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价不低于9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竣工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价不低于9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竣工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成先生
电话:0514-********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411
邮箱:**********@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c、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4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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