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单位、同步实施机器设备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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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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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单位、同步实施机器设备处置的公告

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于2014年2月全面停产,所属机器设备闲置至今,现已腐蚀严重,已被列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闭退出”类企业,须按规定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属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根据2024年4月8日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开招募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单位、同步实施机器设备处置的方案》,现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采取公开招募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单位,由报名人向管理人委托的辅拍机构自贡东方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拍机构”)提交相关方案(自行密封)的同时,对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应当包括专项调查费用30万元以及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危废收集、转运、处置及环保安全现场监测与监理等所有费用,下同)书面报价(自行密封)、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书面报价(不得低于机器设备的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自行密封),通过资质审查并按时间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相关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报名人,由辅拍机构组织对报名人提交的两个书面报价进行现场启封,并视情况(管理人可征求现场监督人意见)组织现场二次书面报价,最终以机器设备购买价款书面报价减去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书面报价的差价为正数且正数最大的报名人作为中选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处置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

根据受托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机器设备共计6173项(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共5831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汇兴路征收)》共342项)的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前述机器设备合称标的。

二、报名人条件

(一)报名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人应当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设备拆除类相应资质(包括且不限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以及危废处置资质(应涵盖本次拟处置危废的全部危废类别,如果其不具备本次拟处置危废的全部危废类别的应承诺自行寻找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同时处置应当在四川省内遵循就地或就近原则)。报名时应当提交上述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人应当组成联合体报名参加招募,且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负责执行主体。

(四)报名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近三年无不良信息【包括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情况】,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过投标中标后中途放弃中标的行为等情况。

(五)报名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清洗拆除施工方案》、《设备清洗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含危废处置方案)等方案(以下合称“方案”)的编制,并分别对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进行书面报价(自行密封)、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进行书面报价(不得低于机器设备的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自行密封),同时提交辅拍机构,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公告发布后,报名人可向辅拍机构申请现场踏勘。

(六)报名人应当在报名通过资质审查后提交方案以及书面报价前,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包括安全责任保证金,下同)2000万元。

三、报名人资格审查。

报名人报名后,辅拍机构对报名人资质进行审查、接收方案以及书面报价。若报名人未通过资质审查,或者虽通过资质审查,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提交方案或逾期提交方案或提交的方案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或者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的报价低于机器设备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的,均视为不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报名人条件和资格,其对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书面报价、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书面报价均无效。通过资质审查、按时间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以及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的报价不低于机器设备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的报名人的报价有效。

未通过资质审查或者虽通过资质审查,但未提交方案或逾期提交方案或提交的方案未能通过专家评审以及无效报价的报名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管理人在专家评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特别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须提交方案的纸质版本和纸质版本扫描件(PDF版本)。其中,纸质版本正本一份(须加盖报名人印章)及正本扫描件(PDF版本),纸质版本副本三份(须隐藏报名人名称且不加盖印章)及副本扫描件(PDF版本),正、副本方案内容须完全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二)报名人未按时间要求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的,辅拍机构不予接收方案以及书面报价。

(三)辅拍机构在收到方案及书面报价后,组织专家对报名人的方案进行专家评审(预计5~10日)。

(四)报名人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的报价低于机器设备评估清算价值37,654,093.45元的,该报名人即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报名人条件和资格,其对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的报价无效。

报名、现场踏勘、方案提交及专家评审

(一)报名、现场踏勘

本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报名人可自行向辅拍机构报名、申请现场踏勘,申请现场踏勘应最迟不晚于2024年5月6日。

(二)现场踏勘所需资料

申请现场踏勘的报名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踏勘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加盖公章)。

6.与联合体单位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公告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要求

报名人需自行向辅拍机构申请现场踏勘并与辅拍机构确定具体现场踏勘时间。未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人,管理人、辅拍机构有权拒绝其现场踏勘。

报名人需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现场。现场踏勘中,报名人需遵守债务人有关规定以及自行采取佩戴安全帽等保护措施,债务人可向报名人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拆除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难度,解答报名人提出的相关问题。报名人在现场踏勘中需自行确定清洗拆除所涉及的危险废物种类【可参见2024年1月30日四川轻化工大学出具的《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线)清理清洗及拆除调查报告》】。现场踏勘完成后,报名人需向辅拍机构签字确认,视为报名人已了解标的的一切瑕疵及风险。

报名人未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现场踏勘,视为报名人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的权利以及全面了解现场的各种状况和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方案提交及专家评审

报名人在通过资质审查后应当于2024年5月16日17时前向辅拍机构提交方案(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由管理人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

六、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缴纳、危废处置费用支付、履约保证金退还、唯一报名人成交条件、重新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决定的情形

(一)机器设备购买价款缴纳。

中选后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将机器设备购买价款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管理人收款后向买受人出具收款凭据。

(二)危废处置费用支付。

危废处置工作完成并经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买受人开具正式发票后,管理人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危废处置费用(若分批危废处置的,则分批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按处置进度支付,处置进度应当在方案中明确)。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买受人按要求完成设备(管线)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并经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管理人已按公告、协议约定扣收的除外)。若中选单位未按相关要求完成设备(管线)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或未通过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管理人按规定扣收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唯一报名人成交条件。

公告发布后,如果仅有一位报名人且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其机器设备购买价款大于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的,则直接按照其报价成交。

(五)重新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决定的情形。

若所有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报名人提交的机器设备购买价款书面报价(含二次报价)均小于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书面报价(含二次报价),则由管理人将机器设备购买价款书面报价(含二次报价)减去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书面报价(含二次报价)的差价为负数且负数的绝对值最小的报名人,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是否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决定同意确定该报名人为中选单位的,则确定该报名人为中选单位。

七、弄虚作假、反悔的法律后果。

(一)若发现报名人资质存在弄虚作假的,视为违约,管理人将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报名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成交后,买受人拒不按期与管理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以及履行相应义务的,除管理人依法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并且该买受人不得再行参与机器设备清洗拆除以及危废处置工作。管理人扣收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纳入债务人财产依法分配。

八、特别提示。

(一)成交后,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示中选单位。

(二)成交后,管理人按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共5831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汇兴路征收)》(共342项)清单在标的存放现场依标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三)标的经管理人调查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公告发布后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逾期则视为自行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报名人应当自行调查核实标的及危废的相关情况,一旦报名,则视为对标的及危废情况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及危废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在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及时将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方案报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见附件),方能进场开展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

(六)在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过程中,买受人应严格执行《设备、管道拆除和清洗、清理方案技术要求》,涉及危废处置的应做到形成每日出厂清单(应列明出厂日期、危废名称、数量或重量、运输车辆及牌照、接收地或接收单位、经手人及监理签字确认)或危废联单并及时报备管理人。买受人应充分预估到设备拆卸环境、拆卸难度等,在进场施工前应具备专业的机器设备及安全操作人员,采用人工、机械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例如:焊接人员具有焊接证,高空作业人员具有高空证等),保证证照齐全。

(七)在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过程中,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土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二次污染等环保责任事故,视情节扣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或环保责任。在清洗、拆除、搬运等过程中人员及现场设施(设备、车辆等)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并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

(八)在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拆除或者损坏现场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设施设备管线等以及雨污分流及配套机器设备管线等(如必须拆除的,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并不得影响未拆除设备、管线、能源供应的正常使用),否则应当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管理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对于牵连的房屋构(建)筑物,如属必须拆除的,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后方能拆除,否则,应照价赔偿全部损失(管理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因部分机器设备(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汇兴路征收)》共342项)属于政府征收拆迁范围(详见附件《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自流井区房屋征收红线图——鸿鹤厂段》、《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自流井区房屋征收红线图——制药厂段》),目前尚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故拆除计划可能延后(具体经管理人书面确认)。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后再予拆除,若最终因征收无法交付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由管理人按成交总价乘以该部分机器设备在评估清算价值中所占的比例计算的金额返还买受人。

(九)买受人不得将《安全施工协议》项下义务转包、分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另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重新报价,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危废处置并通过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初步验收。若未按照前述任一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则买受人按照每天1万元的标准就逾期期间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管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该等违约金。

(十一)买受人最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即最迟期限)前完成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并经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若未能在最迟期限完成,买受人除承担全部环保责任外,管理人有权扣收全部剩余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履行,直至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收。

九、财产交付。

上述标的及危废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并以现状移交买受人,管理人不承担因上述标的不足值以及危废超量所产生的任何差额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自双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上述标的的所有权和相应的其他权利、毁损和灭失的风险以及机器设备清洗拆除、危废处置的责任即转移给买受人。

十、费用承担及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上述标的处置成功,交易所产生的税款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除费及运输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需)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增加的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机构或管理人咨询。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蒋先生136*****378;刘女士138*****774

管理人咨询电话:胡老师137*****426;何老师153*****105

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一、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 号:230*****391********

二、《招募须知》。

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共5831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汇兴路征收)》(共342项)。

四、《设备、管道拆除和清洗、清理方案技术要求》、《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线)清理清洗及拆除调查报告》。

五、《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自流井区房屋征收红线图——鸿鹤厂段》、《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自流井区房屋征收红线图——制药厂段》。

六、《安全施工协议》。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器设备 管理人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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