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2016年第一批限下大修及第二批线路更改招标公告

管理处2016年第一批限下大修及第二批线路更改招标公告

南昌管理处2016年第一批限下大修及第二批线路更改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东部管道南昌2016招字第2号

致: (被邀请的投标公司)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1)西二线南昌-上海支干线江西段管道杂散电流干扰治理工程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批更新改造项目,根据管道外检测报告,上海支干线存在较严重的杂散电流干扰。按照《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2011)对评价为重度的干扰点需立即治理确保管道本体安全平稳运行。

(2)南昌管理处第一批限下大修理项目包括西二线南昌管理处三处管道伴行光缆整改工程,西二线九江站GB028+200m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新余站XTGB088河沟道及萍乡站XTGE021+70m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抚州站SHGE014及SHGE008-100m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南昌站SHGB025-400m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九江站GB012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赣州站GP259+20m巡检道路修复工程等7项工程,其中西二线南昌管理处三处管道伴行光缆整改工程是由于西二线干线九江站GA056段断芯16芯,高损耗4芯,西二线南昌-上海支干线上饶站SHGH013段断芯6芯,高损耗3芯,西二线湘潭联络线宜春站XTGD091段存在断芯点(高损耗点),通讯信号衰减严重,为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对三处光缆断芯问题进行整改;其他项目均为管道沿线水毁治理工程。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1.2招标范围:南昌管理处2016年第一批限下大修及第二批线路更改。

1.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Ⅰ标段:西二线南昌-上海支干线江西段管道杂散电流干扰治理工程;

第Ⅱ标段:西二线南昌管理处三处管道伴行光缆整改工程;

第Ⅲ标段:6项管道线路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九江站GB028+200m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新余站XTGB088河沟道及萍乡站XTGE021+70m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抚州站SHGE014及SHGE008-100m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南昌站SHGB025-400m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九江站GB012坡面水毁治理工程、西二线赣州站GP259+20m巡检道路修复工程)。

1.4 建设地点:江西省境内,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5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6 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中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

2.1.2 各标段企业资质要求:

第Ⅰ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石油化工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Ⅱ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石油化工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Ⅲ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财务要求: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单位财务报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至今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4 安全生产许可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扫描件发到hyxy_zbb@163.com邮箱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2517

账 号:****************077

3.4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5. 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形式只接受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保函、支票等其它形式。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有效证件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2016年0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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