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4003938000163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658号
联系人:古丽尼沙

话:0995-8532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联系人:郭维波、裴建壮

话:18690974131
电子邮件:455188544@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Q0503220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二、三合同段施工图设
计已由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关于对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项目施工
图设计的批复》(吐交发〔2024)13号)、《关于对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村道安防建
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吐交发〔2024)14号)、《关于对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
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吐交发〔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
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切块
资金、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为联网路建设
项目,共2个建设项目,合计里程11.01km。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
二合同段含联网路建设项目、村道安防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大修建设项目,共18个
建设项目,合计里程52.26km。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为
联网路建设项目,共1个建设项目,里程长度6.98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4003938000163001004
标段(包)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
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
(尚在有效期内的)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已取得新的资质证书的乙级监理资质;(注:根
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
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
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文的规定,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证书仍然有效,持证企业可在原业务范围继续开展监理业务,有效期届满后上述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自动作废。有效期届满的企业遵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
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现更名为“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
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
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e
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tlfzw,cn/TPBidder)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0:30
2.递交方式:请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tlfzw.cn/TPBidder)
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第一合同段计划工期为: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9
0日历天,其中吐鲁番市交河故城、亚尔乡-吕宗为1个月施工期;第二合同段计划工
期为: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90日历天;第三合同段计划工期为:20
24年4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152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517日历天(其中缺
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p:/ggzy..tlfzw,cn/tulufanggzy/)上发布。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吐鲁番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gg2y..tlfzw.cn/tulufanggzy/)>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
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
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
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
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65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邮编:838000

编:100020
电话:0995-8532876

话:0991-5880770、18690974131
联系人:古丽尼沙
联系人:郭维波、裴建壮
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尚在有效期内的)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己
取得新的资质证书的乙级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10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
时包含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任务(不包含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近年指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撒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签: 公路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