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
隆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
【隆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投资复[2023]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隆化县。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破旧设施拆除( 增设安全防护栏杆3674.6延米、更换伊逊河无作用栏杆540延米、植被恢复5404.4平方米、拆除花坛饰面26平方米、苗木移除281株),硬化铺装(更换透水砖192平方米、修整人行道路面966平方米、 路缘石修缮更换1470延米、增加树池篦子3895个),给排水建设(雨水明沟120延米、雨水排水口修缮2组、维修井及井盖5组),便民设施建设(座椅16组、垃圾桶6组、公厕5处),居民休闲环境及设施建设(铁艺花篮1组、运动建设设施6组)、整治广告牌匾42块、土方整理清运回填1690立方米及裸土治理*****平方米。 3、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09:00至2024-04-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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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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