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员管理第三方机构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员管理第三方机构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4)》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决定2024年全面推进就业指导员工作,全区127个社区(村)人社服务专干同时兼任辖区就业指导员;同时,按照4-6个社区(村)配备1名专职就业指导员的标准,全区选聘专职就业指导员26人。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项目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序号

项目

费用标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专职就业指导员补助

标准补助

1600元/人/月

26

******

常规月度绩效奖励

800元/人/月

10

*****

2

专职就业指导员奖励资金

年中奖励

1000元/人

5

5000

年终奖励-90分以上奖励

1500元/人

26

*****

年终奖励-排名前5奖励

2000元/人

5

*****

3

兼职就业指导员补助

200元/人/月

127

******

4

第三方服务管理费用

日常管理及绩效执行费用

300元/人/月

26

*****

季度培训费用

3000元/场

4

*****

2位专职管理人员费用

*****元/人

2

*****0

年终绩效奖励费用

*****

1

*****

5

全职就业指导员补助

*****

1

*****

预算合计

*******

注:本表第1、2、3项为固定金额,不得参与价格竞争,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壹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预付50%;余下合同款项,自合同生效后半年,预付30%,剩余款项待合同结束,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

五、服务标准

1、人员要求
专职就业指导员主要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聘上岗。同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专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2.本人自愿加入就业指导员队伍,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基本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常见政策业务,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
4.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隐私,不得泄露工作相关信息或数据。
2、工作要求
专职就业指导员主要协助社区(村)人社服务专干争创充分就业社区(村),突出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人社工作任务。
1.协助摸清重点群体就业底数。协助社区(村)人社服务专干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态、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摸底,将摸排情况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2.协助社区(村)按期完成自助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审核,按月完成就业失业动态确认,为重点群体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服务对象全员关注“湘就业”“望城就业通”等微信公众号,自助进行业务申办。
3.协助抓好“311”就业服务。协助社区、村每月为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人员推荐岗位并在当月跟踪服务效果,确保当月人岗匹配推荐率、跟踪率达到100%;每月为系统内未就业有培训意愿人员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确保当月职业培训推荐率100%。
4.协助完善社区、村就业创业工作台账。
5.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突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精准掌握就业培训需求,每月“点对点”推荐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信息10人以上,及时收集、推送岗位信息,推荐就业5人以上,确保联系社区(村)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比例85%以上,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需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及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劳务服务的管理、劳务人员的薪酬、福利、补贴、保险、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以及公司管理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供应商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从业人员小于300人则视为满足中小企业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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