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三条主要道路和三个重要节点的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三条主要道路和三个重要节点的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三条主要道路和三个重要节点的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三条主要道路和三个重要节点的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曹新城项目备〔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建设规模:曹妃甸新城辖区内的“三轴线、三节点”基础设施完善及景观形象提升,“三轴线”分别是渤海大道、新港大道、通海路,“三节点”分别是滨海大道三角绿地节点、青龙河大桥节点、通海路北入口节点,共新增景观小品20组,景观绿地提升1000平方米、路灯灯杆挂件150套、人行步道修缮约1000平方米、光环境建设约4000平方米等;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周期);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全部内容,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09:00至2024-04-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互认列表: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新城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周佳联系人:陈冬烨
电话:0315-*******电话:031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tslxzb@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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