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训交流活动的询价函
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训交流活动的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训交流活动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
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训交流活动
二、 服务内容
结合全省传统工艺发展实际,筛选百位非遗工坊带头人以能力素质培训、采风创作、交流对话等方式,对非遗工坊带头人、传承人重点进行系统性的创意设计和创新发展综合能力培训提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非遗工坊带头人,激发非遗工坊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参加人员: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非遗工作相关负责人、专家,全省重点非遗工坊带头人、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等,共120人左右。
活动地点、时间:雄安新区,培训时长4天。
活动方式及内容:包括集中授课、实地教学、对话交流、现场销售等方式。其中,集中授课为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关于非遗工坊及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传统工艺创新设计、品牌建设、市场销售推广、文旅融合发展、金融政策支持、抖音直播等相关领域专家讲课,提升政策水平,拓展知识技能;实地教学为组织参训学员到曲阳定瓷、定兴京绣、芦苇画等非遗典型案例工坊和非遗保护单位调研学习,开拓工作思路,提升实践能力;对话交流为分组进行学习分享,请专家与各组学员就培训主题深入讨论,深化教学成果,增强创新能力。
三、 服务要求
(一)负责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训交流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参加活动专家课时及交通食宿费、学员食宿、资料印刷、教学和活动器材、会议室租赁、活动交通等相关费用。
(三)完成时限:2024年6月
四、 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且具有组织实施相关活动的丰富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6:00)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达我单位,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焦照旺
联系电话:0311-********
邮 箱:hbwlfyc1@hebeitour.gov.cn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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