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0417FJSZ05001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34.67759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辖区内已接收路灯电缆、灯头、灯杆改造修复提升工程;路灯杆实施装饰工程,
如道旗等宣传工作;既有路灯箱变增容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一标段; (002)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二标段; (003)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三标段; (004)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
理。;
(002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
理。;
(003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
理。;
(004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
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
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
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09】开标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党政综合办公室以长净党政办〔20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对辖区内已接收路灯电缆、灯头、灯杆改造修复提升工程;路灯
杆实施装饰工程,如道旗等宣传工作;既有路灯箱变增容等。
2.3 招标范围:2024 年路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2299589.76 元;
第二标段:2879853.23 元;
第三标段:3005318.32 元;
第四标段:3162014.57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
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
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
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
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
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 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
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 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1572 号
联系人:刘洋
电话:0431-845337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7 层 715 号
联系人:祝洪丹
联系电话:13604407212(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9641633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1572 号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0431-84533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7 层 715
号
联 系 人: 祝洪丹
电 话: 136044072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