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第三方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第三方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1、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2、城镇供水成本)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询价。特邀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报参加报价。

一、参加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巢湖市审计局财务类、评估类协审服务库内;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审计方,不得确定为成交审计方:

1)审计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审计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审计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审计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审计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巢湖市半汤街道姥山路1号

3、项目单位: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23年度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和2021-2023年度城镇供水成本开展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5、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6、单项最高限价:⑴2021-2023年度城镇供水成本1.5万元;⑵2023年度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0.5万元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报价书。

4.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询价须知

1.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权利;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的取消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五、开标和定标

1.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询价小组于4月24日9时开标,各投标单位将有效报价材料密封带到会场,当场拆封。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各单项报价最低的作为各单项审核业务的成交审计方。对不中标的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公示无异议后,我单位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审核方。

2.成交审核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与我单位联系并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4日下午16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于4月25日前往巢湖市发改委办公室(市政府综合楼309室)提交询价材料。

联系人:王辉;电话:0551-********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和改革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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