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投放成都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招标公告
首都机场投放成都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招标公告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在首都机场投放成都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在首都机场投放成都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
三、采购项目概况:
在首都机场 T1、T2、T3航站楼到达层共计9个旅游咨询台,9台LED高清显示屏,每天早6时至晚24时共18个小时滚动循环播放播放10秒都旅游形象宣传片,累计每天播放1500余次,计划播放六个月。预计花费95万元。
四、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树立成都旅游形象,提高成都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举办树立更好的口碑,吸引和招徕更多境内外游客,在首都机场 T1、T2、T3航站楼到达层共计9个旅游咨询台,9台LED高清显示屏,每天早6时至晚24时共18个小时滚动循环播放播放10秒都旅游形象宣传片,累计每天播放1500余次,计划播放六个月。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1.专家名单:城投集团 高级会计 涂晓春;中国传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高级会计 苟晓燕;退休干部 经济师 蒲耀凯。
2.专家意见:
(1)涂晓春专家意见:北京国发众城文化信息有限公司拥有独家运营首都国际机场1号、2号、3号航站楼内到达层出口处“旅游咨询台”内设的LED屏上播放旅游形象宣传片的公司。成都市旅游局为提高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举办树立更好的口碑,将在T1、T2、T3航站楼宣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相应的政府采购。
(2)苟晓燕专家意见: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经成都市旅游局相关领导对此项目详细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符合31条中1.2.3点任何一条,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相应的服务。
审阅了“北京首都机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北京国发众城文化信息有限公司”宣传资料,满足《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第一点,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相应的政府采购。
(3)蒲耀凯专家意见:北京国发众城文化信息有限公司拥有独家运营首都国际机场1号、2号、3号航站楼内到达层出口处“旅游咨询台”内设的LED屏上播放旅游形象宣传片的公司。成都市旅游局为提高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举办树立更好的口碑,将在T1、T2、T3航站楼宣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相应的政府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北京国发众诚文化信息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
标签: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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