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煤节柴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我中心对以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古交易询字2016-012号;
1.2项目名称: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煤节柴炉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采购预算:309750.00元
1.5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省煤节柴炉 | 1、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质检合格,热效率在40%以上,商品化、燃料广泛、方便实用安全的可移动式节能炉灶; 2、整套节能炉灶都要求有保温隔热及耐高温装置(含烟囱过道); 3、燃烧室和炉条必须为全铸铁,燃烧室必须具有内置二次回风供氧达到生物质气化功能和有控制火力大小的专门装置; 4、在燃烧室上方必须要有拦火圈,调整火焰和烟气的流动方向和流速,增强对流传热,达到节能高效; 5、每套节能炉灶配1米以上烟囱(材质为不低于1.2mm厚镀锌管)及活动盖板一套(材质为铸铁,大、中、小各一个); 6、烟囱过道必须为便于拆卸和安装并配有耐高温密封垫; 7、炉型为长、宽、高不少于400mm×400mm×430mm±10mm; 8、产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箱单独包装。 | 885 | 套 | |
1.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古城区范围内:七河、束河)
1.7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投标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结尾处的“附件:询价文件电子版”一栏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06月03日下午14:00分,递交地点为: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事宜
6.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询价书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中心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通知。
6.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和荣兴 联 系电 话:0888—
******* 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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