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浙江蓝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关于将浙江蓝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1月10日人社部令第45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蓝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公布如下:
被列入单位:浙江蓝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奇
公民身份号码:3410************47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KGBJ82G
经查实,被列入单位拖欠张**等21人2023年11-12月份工资共计******元。我局已依法向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该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18日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三年,自2027年4月17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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