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浦镇尖山村文化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芦浦镇尖山村文化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浦镇尖山村文化礼堂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政府100%,招标人为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内,主要包括砖木结构仿古建筑工程。建筑形式:二层硬山,带马头墙合院式建筑。二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建筑占地面积580㎡,建筑面积651㎡,其中一层365㎡,二层为286㎡。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投资约220万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不含基础)。
2.3计划工期:不超过100天(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具备(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村部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139*****611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长乐路(南四路)10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电 话:****-********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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