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青浦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青浦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青浦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监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青浦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3: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杨
项目联系电话 130*****682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杨130*****682

项目概况

2024年青浦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监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S-05-*******

项目名称:2024年青浦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加大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技术支持和帮扶指导,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微企业;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被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文件;前往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现场报名和验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名称)及项目编号(包件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司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联系方式:王杨130*****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 话:  130*****682

 

标签: 自行监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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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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