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比选公告

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比选公告

为加快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进程,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拟对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单位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须知

1、项目名称: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

2、项目地点:黎塘镇金龙大道232号

3、工程概况: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拟拆除建筑面积6860.84平方米,其中平房二栋面积357平方米、平房三栋面积361平方米、平房四栋面积336平方米、平房五栋面积326平方米、平房七栋面积608平方米,1号学生宿舍楼2417.64平方米,2号学生宿舍楼2455.20平方米。本项目拟对上述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4、采购需求:对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拟拆除建筑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包含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房屋抗震鉴定检测,并出具相关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成果报告一式4份。

5、检测内容:

(1)对房屋进行平面布置图纸恢复,包括结构轴线尺寸、标高、门窗洞口和构件截面尺寸,恢复房屋的现有平面等;

(2)对房屋目前的构件外观质量检测,包括倾斜、位移、裂缝、损坏、局部变形、质量缺陷等;

(3)对房屋的构造布置、构件截面尺寸进行检测,判断是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等;

(4)对房屋的重直变形情况进行测量,判断是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等;

(5)检测房屋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钢筋布置情况(包括柱、梁主筋数量及直径,板筋间距及直径)、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要求及后期的使用要求等;

(6)依据国家规范标准及现场实际检测数据参数,对上部主体结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评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要求及后期的使用要求,结合各项数据指标分析论证,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程度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等。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完成止。

7、质量标准:工程检测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对发包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提交的检测成果报告客观事实体现工程项目现状。

8、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9、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格式详见附件一中的报价函。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第三方检测服务的鉴定费、鉴定仪器使用费、检测和平面布置图恢复等相关资料、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安全风险费、交通费及数据复核费等实施本工程鉴定所需全部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否则合同价格包括费用不再调整。报价不允许超过上限控制价。

如某比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评审比选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10、比选上限控制价:本项目比选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陆万零壹佰玖拾肆元壹角(¥******.10),整体报价不允许超过上限控制价。

11、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成交供应商交付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且项目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支付费用至合同总金额的90%。

(3)余款待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四套结算资料后,结算费用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或南宁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确认且项目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4)在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请款申请(说明应请款的理由、金额、收款账号及等额增值税发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1、比选有效期:90天。

12、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比选声明函(必须提供);

(2)报价函(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

(4)营业执照(必须提供);

(5)资质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信用证明(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7)单位简介(必须提供);

(8)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质量控制进度方案、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9)投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必须提供);

(10)比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第(1)、(2)、(3)点资料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其余要求:①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正、副本及电子版文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及袋面加盖单位公章;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文件1份(U盘形式,可编辑的word格式及pdf格式,pdf格式为盖章后的扫描件且与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二、评审程序

1、评审方法:采购人对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比选单位将不能进入详评阶段评审。

2、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内容为:

(1)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是否完整提供全部资料,是否严格按照格式进行填写;

(2)比选报价是否超过上限控制价(或报价范围);

(3)是否满足项目比选资质要求;

满足上述要求且没有诚信失信记录的比选单位视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如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环节,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3、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采购人不负责解释不中选原因。

4、特别说明: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参与报名视为同意条款。

三、比选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1、比选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 4 月22 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满足比选须知资质要求的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htzbb123@163.com邮箱。经采购人审核报名资料,符合资格要求的,由采购人提供报价函及图纸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请各报名单位于2024年 4 月24日 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南宁市鲤湾路8-2号综合楼2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工133*****949(不接收未报名单位的响应文件)。

四、附件:

附件一:响应文件格式(另附)

附件二:评审标准(另附)

附件三: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另附)

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黎塘校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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