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分拣中心设备采购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HDGK2024-01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68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建交市政工
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分拣中心设备 18 台(套)及配套控制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分拣中心设备采购)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与招标项目相符,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备生产厂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海辰路 93-13B)。
售价:5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2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2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影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0124 工会活动中心 3 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429-3399905
电子邮件:yhjdl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 号 B 门市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29-3094333
电子邮件: hld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