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安新区机动车遥感含黑烟系统运维项目和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服务平台系统运维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贵安新区机动车遥感含黑烟系统运维项目和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服务平台系统运维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安新区机动车遥感(含黑烟)系统运维和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服务平台运维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机动车遥感(含黑烟)系统运维和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服务平台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一是对贵安新区现有的1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含黑烟)监测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消耗件和部件的更换,对接省生态环境厅落实联网工作,以及遥测设备及数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二是对贵安新区机动车检验平台服务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确保新区机动车尾气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到省生态环境厅。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48.5元

(四)项目工期:2024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遥感原厂商授权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C403办公室(贵安新区市民中心)。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4 月25日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遥感原厂商授权书;

5.相关业绩证明;

6.有关承诺;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1.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的报价进行排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比选单位作为成交比选单位;若出现评审价格相同的情况,则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永平 182*****590********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尾气 机动车遥感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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