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华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华蓥市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四川(华蓥市)

采购人: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遴选公告……………………………………………3

第二章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须知……………………………………7

第三章 遴选文件格式……………………………………………………10

第四章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要求……………………………………30

第六章 评审办法………………………………………………………34

第七章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协议…………………………38

第一章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我院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医院采购工作实际,经医院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5家集采目录外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公开遴选原则

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开报名,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遴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遴选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项目编号:HRY-CGK-******-04

三、遴选代理服务内容

华蓥市人民医院委托的货物类、服务类、信息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政策咨询服务等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四、遴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通过遴选方式遴选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遴选对入选公司不承诺授予项目及数量),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遴选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合格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遴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证明,并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网站备案截图);

3.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遴选,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遴选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遴选,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遴选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三)代理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质疑和澄清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遴选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遴选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遴选过程中对遴选公告提出质疑。

遴选人可以对遴选项目的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网站进行公告,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遴选文件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遴选文件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 日至2024年4月23 日17∶00。

2.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科综合楼1楼(华蓥市望月街27号)。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的网页截图证明;

(2)授权代表提供: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的网页截图证明。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企业鲜章,缺少以上材料不予受理。未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为无效资料。

九、获取遴选项目文件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自行到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遴选文件。

十、遴选时间、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递交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遴选人恕不接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蓥市人民医院

收件人:向先生、贺先生

地 址:华蓥市望月街27号

联系电话:0826-*******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9 日

第二章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二、定义

1.本次遴选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

2.参与遴选代理机构系指遴选响应文件要求,并提交文件的法人。

三、本项目合格的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代理机构应具备第一章第六条所述的资格条件。

四、确定中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参加遴选费用

无论结果如何,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遴选文件

1.遴选文件的组成:

(1)遴选公告;

(2)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须知;

(3)遴选文件格式;

(4)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要求;

(6)遴选办法;

(7)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协议。

2.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详细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

3.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对遴选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遴选公告截止时间3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遴选文件的要求。

七、响应文件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须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写遴选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八、代理服务费报价

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2.代理服务费报价应为完成本遴选文件中所要求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九、代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遴选响应文件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2.遴选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3.遴选响应文件应由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机构代表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4.在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遴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遴选代理机构确定

1.在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

2.遴选人从遴选报告中按照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代理机构;遴选得分相同的,按照代理服务费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如有报价和得分均为并列排名情况,由遴选人现场抽签确定)。

3.遴选人确定代理机构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资格:

(1)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代理机构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协议的;

(3)代理机构书面自愿放弃;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代理机构在“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有记录的。

确认代理机构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遴选人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位代理机构,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代理机构的,遴选人将重新组织遴选。

十二、确认公告

遴选人在确定代理机构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确认结果。

十三、关联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代理机构身份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十四、签订协议

代理机构应在领取遴选结果通知书后7日内与遴选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第三章 遴选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遴选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遴选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遴选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遴选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遴选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根据自身遴选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遴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项目无关,在不改变遴选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需求的情况下,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遴选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资格性响应文件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

遴选日期:年 月 日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华蓥市人民医院:

本授权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遴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遴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参与遴选代理机构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与遴选代理机构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与遴选代理机构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承诺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一、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代理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遴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遴选以求侥幸获得代理资格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遴选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遴选作无效处理。

八、遴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承诺人(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格式1-4

遴 选 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遴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遴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参与代理机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遴选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遴选人提供所需服务,遴选报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一旦我方入围遴选代理机构,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遴选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遴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他响应性遴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用于遴选。

五、我方同意本次遴选的有效期为合同约定时间。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遴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参与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遴选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格式1-5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按遴选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按格式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遴选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其他响应性文件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

遴选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2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诚信情况承诺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本单位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遴选项目编号)的遴选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遴选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附:1.国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加盖服务商印章);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加盖服务商印章,事业单位参与不提供);

3.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加盖服务商印章)。

备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及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的真实性以遴选委员会在遴选现场查询为准。成交代理机构若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格式2-3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遴选日期:

格式2-4

参与遴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如有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遴选日期:

格式2-5

代理服务费报价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若我公司确认为 (项目名称),代理费用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下浮 %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遴选日期:

备注:承诺函为范本,各潜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根据报价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格式2-6

2021年度至今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业绩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方式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注:以上业绩提供挂网公告截图并按年月时间顺序排列,若有虚假,取消参选资格。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遴选日期:

格式2-7

办公场地证明(格式自理)


格式2-8

公司管理制度(格式自理)


格式2-9

采购代理实施方案(格式自理)

式2-10

技术、服务应答表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序号

遴 选 要求

遴 选 应答

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




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必须根据遴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一至十七)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遴选日期:

式2-11

商务应答表

遴选项目名称:

遴选项目编号:

序号

遴选 要求

遴 选 应答

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




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必须根据遴选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内容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遴选日期:


格式2-12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理)

第四章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格式自拟。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从成立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不足一年的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纳税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2023年以来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2023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公司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缴纳2023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注:2023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公司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六)本项目的遴选特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证明,并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网站备案截图);

3.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遴选,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遴选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遴选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遴选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二、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 以上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截图必须是有效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同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② 以上资料是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提供不全或不实,将自行承担无效投标的风险。

③ 本项目确定服务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元为准。


第五章 代理服务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

华蓥市人民医院委托的货物类、服务类、信息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和进口申报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开标前、后质疑问题、协调合同签订及资料整理等。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按照相关招标采购法律及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服务期限内组织实施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1.负责项目的需求论证。

2.拟订采购方案,向甲方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3.按规定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4.根据需要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答疑。

5.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6.协助甲方组建评审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7.办理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8.受甲方委托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9.协助草拟合同文本,协调合同的签订。

10.负责涉及招投标过程程序类质疑答复。

11.协助甲方处理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12.协助甲方对进口产品进行论证公示。

二、代理服务期限内,公司需固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须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做好交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半年内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三、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编制各类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等,并提交甲方确认。

四、在确定采购文件后,代理机构应负责印刷、发布、发售采购文件。

五、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采购信息依法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发布各类采购采购信息。

六、代理机构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评审小组,组织开评标、谈判、磋商等会议程序,并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七、提供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重要事项,对采购代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积极应对。

八、评审结束后,乙方及时整理报告、评审报告等采购工作文件资料,乙方有督促成交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卷送甲方2套以及相关部门备案。

九、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处理质疑、投诉答复和审计工作。

十、与甲方签订的代理协议项下的所有代理项目均应遵循法律法规。

十一、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公平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包括:

1.未公布的项目预算。

2.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3.评审专家及评审的有关情况。

4.尚未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

5.不得公开的供应商报价。

6.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8.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事项等。

十二、按照甲方安排的采购项目性质,提前联系介入,协助做好项目论证等工作,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该原因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废标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十四、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十五、接受、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特别说明:除集中采购机构外,甲方有权依据医院招标采购任务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状况自主分配代理服务项目。

十六、项目要求: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采购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和设施设备(以提供的房屋证明或房屋租凭协议原件为准)。

2.具有专业的招标采购服务团队,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以及招标采购相关业务流程。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依法、客观、公正开展代理工作。

4.服从和接受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

5.按规定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采购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将有关档案和材料送交遴选人和监管部门。

6.按本次承诺的报价标准收取代理费用,不收取额外费用。

7.在代理业务工作过程中,投标人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七、其它要求

1.因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由代理机构完全负责(因遴选人的错误操作不含在内)。

2.确认代理机构需向遴选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等。

3.确认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恪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在签订代理合同时需与遴选人同时签订《廉洁协议书》并能够严格遵守,同时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医院、院外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4.代理机构有义务配合遴选人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随访,保证及时完成。

十八、商务要求

1.确认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每一个项目的代理费,已遴选最终确认的五家代理机构中报价最低价格执行。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确认遴选代理机构须接受医院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

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注:代理服务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任一项负偏离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第六章 遴选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遴选办法。

1.2.遴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遴选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是否具备遴选资格。

2.遴选小组组成

遴选小组由遴选人组织的专家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

3.遴选组织

由遴选人组织。

4.遴选程序

4.1.在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遴选小组对递交遴选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遴选代理机构名单。

4.2.遴选小组根据参与代理机构递交的遴选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撰写遴选报告。

4.3.在遴选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遴选有关的其他代理机构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遴选因素

分值

遴选内容及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20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标准(100%)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报价,每下浮1%得1分,最多得20分,上浮或无报价不得分。(报价只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必须为1%的整数倍)


2

办公场所及履约能力

20分

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内有合格的开评标场地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1.同时具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的得4分,缺以上任意一项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照片及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进行佐证及监控录像影像资料);

2.评标室2个(含)以上得1分(需提供相关照片进行佐证);

3.具有档案室得1分(需提供相关照片进行佐证);

4.应具备满足办公的各类办公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完全满足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相关照片进行佐证);

5.具有专家通道且通道有监控系统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照片进行佐证);

6.公司场地面积达到100㎡的得1分;达到200㎡的得3分;达到300㎡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7.办公场所距离采购单位25(不含)公里以内的得7分,距离采购单位25-50(不含)公里的得5分,距离采购单位50-100公里(含)以上的得2分,100公里以上的得1分(提供百度或高德、腾讯或者其他地图软件距离搜索截图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相关照片须真实有效,在入围后遴选人有权到中选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如与照片不符,则取消中选资格。


3

代理业绩

20分

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提供2021年度以来的招标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0分。

(提供代理项目挂网公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若有一个虚假,将取消资格)。

4

服务方案

30分

提供服务方案,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措施;

2、采购方式及流程;

3、开评标及评审专家管理方案;

4、投诉质疑处理方案;

5、档案管理方案;

6、廉洁及保密措施;

7、防范不正当投标行为的措施;

8、市场调研、专家论证、技术咨询、业务培训、投标辅助等其他配套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以上5项;

评分标准:综合考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包括是否充分考虑用户的项目特点和需求;工作流程是否完整、清晰;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内部控制和管理是否规范等。

以上8条,方案中每明确一条得3.25分,共26分;每条内容科学合理、完整清晰、可操作性强可额外得0.5分,最高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本项合计最高得分30分。

(注:上述“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细具体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不满足采购要求或叙述前后不一致、语义混乱、表述不明确等)


5

人员配置

10分

1. 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得3分。

2. 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三年以上人员2名得3分。

3.具有法律或者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1名及以上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专业人员1名及以上得2分。

提供对应的有效期内的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证明材料截图,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司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需求不得分。

6.本次综合评分法由遴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遴选文件进行遴选和打分(包括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7.废除遴选

7.1.本次遴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除遴选:

(1)出现影响遴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遴选任务取消的。

废除遴选后,遴选人应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发布公告,并公告废除遴选的情形。服务商需要知晓导致废除遴选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遴选人。

7.2.对于遴选过程中废除遴选的项目,遴选小组应当对遴选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8.确定遴选

8.1确定遴选原则:本项目根据遴选小组推荐的遴选候选参与遴选代理机构名单,按顺序确定遴选代理机构。本项目由遴选人委托遴选小组直接确定遴选代理机构。

8.2 遴选程序

8.2.1 遴选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遴选候选参与代理机构。

8.2.2 遴选小组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遴选候选人顺序确定遴选代理机构。

8.2.3 根据遴选小组确定的联系代理机构,遴选人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遴选结果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确认遴选代理购机发出遴选结果通知书。

8.2.4 遴选人不退回参与遴选代理机构遴选文件和其他遴选资料。

9.遴选小组在本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遴选程序、遴选方法和遴选标准进行独立遴选;

(3) 不得泄露遴选文件、遴选情况和在遴选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遴选过程中参与遴选代理机构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 配合答复处理参与遴选代理机构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协议

(范本,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地址:

电话: 传 真:

采购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地址:

电话: 传 真: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相关采购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为: 。

2.概算金额: 。

3.协议有效期限: 。

第二条 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项目的下列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甲方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代理工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采购事宜【包括按规定重新采购和组织评标(评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采购代理工作: (1)-(11) 。

(1)负责项目的需求论证;

(2)拟订采购方案,向甲方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3)按规定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4)根据需要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答疑;

(5)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6)协助甲方组建评审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7)办理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8)受甲方委托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9)协助草拟合同文本,协调合同的签订;

(10)负责涉及招投标过程程序类质疑答复;

(11)协助甲方处理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3、约定保存投标文件的方式: (1) 。

(1)由乙方负责保存采购文件,乙方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

(2)由甲方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甲方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

4.协议期限: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承接的采购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委托采购项目全部工作结束之日止。

5.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本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建议,参加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3.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提供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文件、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4.甲方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预算、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采购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5.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为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现场提供方便。

6.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和采购程序,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7.采购活动一经开始,未经相关监督部门同意,甲方不得随意中止或者终止采购活动。

8.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成交)供应商。

9.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无故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悖于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或者补充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合同;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内容以外的任何费用。在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10.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1.甲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12.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3.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14.甲方对乙方代理招投标事务中,涉及乙方就程序性问题进行的回复咨询、质疑、投诉等服务工作,甲方有义务提供资料、政策等支持。

15.甲方对采购项目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拥有进行解释和答疑的权利。

16.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采购。

2.乙方代表甲方按照采购要求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招、投标活动;拒绝执行甲方对采购活动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件等信息化方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5.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初稿,在采购文件中注明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并提交甲方确认。

6.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采购信息依法进行公示、公告。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应根据采购需要,要求甲方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文件论证和采购程序,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8.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该原因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废标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9.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10.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1.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公平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包括:(一)未公布的项目预算;(二)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三)评审专家及评审的有关情况;(四)尚未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五)不得公开的供应商报价;(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七)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事项等。

12.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督促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卷送甲方2套以及相关部门备案。

13.接受、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华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结果》及遴选文件报价函的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收取方式为: 。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采购采购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采购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消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导致招标采购、评标(评审)、中标(成交)无效的;

(5)甲、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除上述5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中止、终止本合同,终止的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3.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依法约定,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公开招标;(2)竞争性谈判;

(3)竞争性磋商;(4)询价;

(5)邀请招标;(6)单一来源。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采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全额赔偿乙方。

2.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全额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全额赔偿甲方。

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和政府禁令。

(3)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通知另一方,最长不超过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合同签署地 。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