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H2024-011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00元/年(大写: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

最高限价:*******.00元/年(大写: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

5.采购需求:

(1)为市纪委机关办公区干部职工等人员约150人工作日提供餐饮服务(早、午、晚三餐自助餐,正餐菜品不少于四荤四素两汤)及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等用餐保障。

(2)为葛井苑工作点人员每天提供四餐餐饮服务(早、午、晚、夜宵四餐自助餐,正餐菜品不少于四荤四素两汤),正常情况下每餐保证500-600人用餐,特殊情况保证1000人用餐(不包含餐饮服务方的相关服务人员),以及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等用餐保障。

(3)拟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60人,其中:机关办公区12人,葛井苑工作点48人。

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竞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成交人服务质量与竞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到达缴税条件的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评审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其竞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 2024年4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

备注:

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招采助手】下载安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1供应商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如需对响应文件信息进行修改,点击【撤回投标文件】按钮撤销签名,撤销成功之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进入递交响应文件页面,修改信息后,需再次确认签名成功后修改信息才会生效。

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

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本次磋商、最后报价预估时间2024年5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到达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三楼开标休息区等候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达磋商地点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肆万元整)。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10号

联系方式: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锦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8号咏和小区二单元3楼 

联系方式:15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婷

电话:153*****030

日期:2024年4月19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1、竞争性磋商公告.pdf2024-04-19 15:30:31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6、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4-04-19 15:38:44
22、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葛井苑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pdf2024-04-19 15:31:09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玉溪市财政局 08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服务 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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