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永城市公安局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永城市公安局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85号

3、采购内容: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弹盾牌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70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防弹头盔:投标人须是防弹头盔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工业防弹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防弹衣:防弹衣须是公装财【2005】849号或【2003】46号文件规定的防弹衣入围生产厂家产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工业防弹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防弹盾牌:投标人须是防弹盾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工业防弹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便携式催泪驱散器:便携式催泪驱散器须是公安部【2010】1001列装文件企业产品,经销商须提供列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列装生产厂家公章。

7、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符合要求的企业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要求部分的材料。

注:以上原件报名(要求复印件的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6年05月31日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华商世贸九楼B01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公安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2016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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