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景观廊道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景观廊道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金井镇景观廊道苗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37元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金井镇景观廊道苗木采购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
金井镇山水资源丰富,生态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历史悠久,传统风俗厚重。拥有“十里湖面、百年古井、千年古寺、万亩茶园”和长沙县境内第一高峰龙华山龙头尖。三棵树茶园、湘丰茶园、三珍虎园,都是游客常看的景点。
本次规划长约9.8公里,途径金福路(S319)金井中心卫生院,三珍虎园、茶虎名宿、湘丰集团、湘丰茶业庄园、三棵树茶园,全程长约9.8公里。
沿线色彩相对单调,多为常绿树种,缺少可观赏性的色叶植物和开花植物;9.8公里可增加部分可记忆性节点;部分路段的植物呈现出杂乱、无序感;部分植物养护欠缺,形态欠佳;部分位置泥土、挡土墙裸露;缺少地被植物,低下层植物需丰富植物景观。
总结:打造一条风景独特的景观廊道,争创长沙市最美农村公路。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采购清单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供货时间:45天内。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设计要求:
(1)整合设计原则
①与当地自然与人文景观相呼应
乡村公路景观改造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从周边自然和人文元素中获取灵感,把当地的特色融入到公路景观改造设计中去,让公路景观与自然、历史、人文相融合,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色和风貌。
②注重实用性与在地性
设计时,要注意公路的实用性,避免夸张设计和过度设计,从而影响公路的实用性与使用功能。植物设计与形式要考虑乡土树种,便于后期维护与生长。
③设计既要美观性也要考虑经济性
公路景观改造设计要做到有美观性,也要经济性,避免种植名贵树种,减少后期维护成本。植物品种选择多选择抗旱、耐寒和抗病虫害的植物,做到四季有花。
(2)规划设计要求
①保护自然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在乡村公路景观改造中,应注重自然环境的保护,充分利用周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种植草木花卉,营造宜人的自然环境,同时还应该注意排水设计,放置雨水侵蚀路面。
②注重与场地周边人文景观的融合在改造设计中,各改造节点应注意与地块周边的人文景观相融合。借景自然,融入自然。
③设计既要考虑及时效果也要考虑长远效果公路景观改造设计要做到既要考虑及时效果,也要考虑长远效果,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3)改造设计要求
金井镇环路景观提质工程设计应该以场地现有条件为基础,合理利用场地现植物、地形和周边的自然景观条件,不破坏周边自然环境,借景自然,融入自然,打造一条风景独特的景观廊道。
项目整体设计应以自然乡土景观展示为主,不刻意造景,更多是借用自然与乡土田园之景,既要保证景观及时效果,也要考虑后期景观效果,尽量控制景观成本。
(4)中标人设计方案需通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项目。
2、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种与规格供货,不得变更品种、不得降低规格参数(★)。
3、项目供货标准: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生长旺盛。
4、项目供货时,中标人应提供该批苗木的经林业部门签发的苗木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5、中标人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实施并保证苗木100%成活率。除人为破坏或养护原因外,规定时间内苗木或花卉未能存活的由中标人负责供应同等规格的产品。(★)
6、在花卉苗木移栽过程中,中标人须向后期养护花卉苗木的单位提供栽种技术指导,以提高花卉苗木后期成活率。
7、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当需要进行花卉或苗木采购时,采购人将当次采购清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在供货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供货清单,清单内须写明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并须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具体供货时间等。
8、供货时,中标人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对供应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采购人给予两次更换机会,每次更换须在两天内完成。如中标人拒绝更换或经两次更换机会后仍未能将有问题的苗木全部更换为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须在约定实施时间内,将供应的苗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确认。中标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运输过程中苗木不损坏,如因中标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或苗木的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③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
9、配送与移交过程,尤其是涉及苗木起吊工作的,中标人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10、项目实施期间,如遇极端自然灾害或极端气候,中标人须提前准备应对手段和防护措施,保证苗木花卉的及时供货,提高苗木花卉的成活率。
1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根据花卉与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冠幅等情况,对所供应苗木数量进行清点并对苗木质量进行检查。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养护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年),即免费养护期一年。
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行业标准。
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卸车,并承担全部费用。
3、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4、如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发生的紧急情况,采购人需要中标人作出紧急响应的,中标人应立即作出响应。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金额的30%,半年后再支付实际金额的30%,余下40%在质保期(即养护期)一年结束后支付完成。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实施时间紧张,请投标人提前备货、并提前预备供货及栽种过程中所需要的车辆、设备及人员,以确保能按规定时间供货及栽种。
2、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将核查中标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严格处理。
3、本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各品种采购数量均为暂估值,采购人不保证采购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4、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服务期限内的物价上涨因素,结算时仅按照合同单价执行,价格不予调整。
5、在服务期限内,实际采购的品种已包含在项目清单内,个别未列在本清单中的品种如需在中标人处采购的,结算以采购人经询价后确定的市场价格执行。
6、安全责任。拟投入除治作业的人员,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7、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景观廊道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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