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供精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供精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供精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当阳市畜牧兽医局委托,拟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供精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供精服务单位

二、项目编号:DZC*******

三、服务期限: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当阳市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当阳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投标人须具有当阳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建设选址科学,不得位于《湖北省畜牧条例》、《当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明令禁止养殖区域、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5、投标人需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建设相应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等设施。达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

6、投标人应按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农牧畜便函【2010】116号)相关规定,具有公猪舍、采精室、检测室等基础设施,配备有精液生产、检测和保存等仪器设备。

7、投标人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NY/T2077-2011),存栏采精健康公猪不低于30头,公猪必须来源于省畜牧兽医部门认定公布的项目种公猪供种单位,且具有种公猪测定信息的种公猪登记卡,规范管理、系谱齐全。

8、投标人防疫条件良好,近两年养殖档案填写完善。

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单独用信封密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金额大小写,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结束后原封退回。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出处必须是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转账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开户单位:当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当阳市支行(地址:当阳市长坂路150号);帐号:***************

3)履约保证金退付: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签章后报当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退付。联系电话****-*******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须提供本公告第五条“投标生猪供精服务单位”相关的所有证件复印件、文字说明、图片资料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七、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再现场进行核实;合格投标人大于6家的,将采取摇号确定6家,小于等于6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遴选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4日8:30时至9:30时受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当阳市环城东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一、本项目的答疑、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当阳市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

1、采购人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

2、采购中心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dyzfcg@126.com

联系地址:当阳市环城东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31 日

附件:

当阳市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为保证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各级农业、财政、畜牧等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当阳市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生猪供精站及其所辖生猪人工授精员。

一、供精站的管理

(一)各生猪人工授精站购买的种公猪要经市畜牧技术推广站许可后方可在有资质的省定种公猪场购买。实行严格的淘汰更新管理,确保全市种公猪平衡,满足供精需要。同时各供精站应加强对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确保种公猪精液质量和配种率达到省定标准以上。

(二)规范采精操作程序,稀释液的配制、精液检查、稀释、分装严格按照人工授精操作规程进行,并完善相应资料的填写上报,确保各项材料详实、准确。精液采集后应尽快稀释,原精贮存不超过30分钟;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活力0.7以下)的精液不能稀释,分装完毕加贴标签(标签上写明公猪品种、耳号、采精日期)。

(三)实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指标分配到站。超过指标不补,节约指标下转使用。

(四)实施配种时必须使用一次性输精管瓶,每配种一次使用一只输精管瓶。每头母猪配种一次需使用两瓶(复配需间隔8小时),标准剂量为80毫升/瓶,全年使用四瓶,每瓶补贴10元。

(五)各生猪人工授精站不准实施公猪自然配种。

(六)各人工授精站实验室要求整洁、干净、卫生,保证每周至少彻底清洁一次,保证实验室内使用的仪器设备清洁卫生,显微镜镜头(目镜和物镜)应每2周用二甲苯浸泡一次,保持清洁。

二、生猪人工授精员的管理

(一)新进生猪人工授精员的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经市畜牧技术推广站考试、考核合格并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按时参加每月组织的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

(二)非合格生猪人工授精员不能替代生猪人工授精员从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更不能享受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三)生猪人工授精员必须就近到相应站领取精液,需要调整的必须先报告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批准。一般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配种服务,不得跨区域服务。

(四)由人工授精员上门服务配种的按25元/头次(其中服务费17元/头次和精液成本费8元/瓶)的标准收取费用,在8小时左右复配的只收取精液成本费;养殖户自行配种的按8元/瓶的标准收取精液成本费。不得变相收费。

(五)人工授精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精液的保存条件,确保精液活率,保存过程中要求每12小时将精液混匀一次,防止精子沉淀而引起死亡,尽量减少精液保存箱的关开次数,以免造成对精子的打击而死亡。

(六)生猪人工授精员禁养种公猪。

三、处罚

(一)全市所有从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凡是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除核减当月的补贴经费外3头次以上的一律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生猪人工授精员禁养公猪,一经发现,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三)凡是发现人工授精员有违规虚报情况,对其相应的站按照3000元/瓶的标准核减当年指标。

(四)凡是发现未按规定使用一次性输精管瓶者,按500元/次的标准对其相应的站核减当年指标。

(五)凡是发现不按规定收费或多收费、乱收费、变相收费的,要整改退款,并按其实际收费价格的10倍对其相应的站核减当年指标,严重者取消其项目补贴资格。

(六)对精液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供精站要进行整改并按照500元/次的标准进行处罚直至达标合格后方可实施生猪良种补贴。

(七)生猪人工授精员应规范填写相关表格(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收费单等),发放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或未发放票据者经查证属实,按500元/次对其相应的站核减当年指标。

(八)生猪人工供精站应规范填写相关表格(供精单位精液生产及品质检查记录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标签等表格),填写不规范或虚填经查证属实,按500元/次对其相应的站核减当年指标。

四、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当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二0一六年一月

标签: 生猪 良种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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