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无组织管控平台及在线监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无组织管控平台及在线监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无组织管控平台及在线监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无组织管控平台及在线监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AGSWZXHGZHG240*****263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无组织管控平台及在线监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4)流通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5)生产型营业执照

(6)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业绩证明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增值税发票号、发票不含税金额(元)必须显示)。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企业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

(2)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提供业绩证明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增值税发票号、发票不含税金额(元)必须显示)。

(4)售后服务承诺函(按照附件模板,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5)投标方需出具所提供产品品牌以下材料:TSP监测设备产品需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产品需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产品需具备CMA认证的省级及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6)投标方需出具所提供产品品牌以下材料:空气质量监测微站产品需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产品需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产品需具备CMA认证的省级及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投标方需出具所提供产品品牌以下材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NO2表必须提供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体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8)a. 质量体系: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b. 环境体系: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16时30分2024年05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59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张朋

联系人:

李昊

电话:

136*****912

电话:

041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19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组织管控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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