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余江区鄱阳湖小龙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请余江区鄱阳湖小龙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带动我区小龙虾养殖和销售,促进小龙虾一二三融合,提升我区小龙虾产业品牌知名度。现经区农粮局研究决定重点围绕小龙虾品牌和市场方面开展建设,对符合条件纳入项目建设条件的主体,按照规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小龙虾深加工产品网络推广
对余江区小龙虾深加工产品进行包装设计,通过开设网络销售店铺,购买网络流量,进行网络直播等营销手段,扶持推广销售余江区小龙虾深加工产品销售达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市场主体进行补助。补助范围为开设网络销售店铺,购买网络流量,进行网络直播等相关费用,补助标准不超过推广总费用的25%,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在本区内的旅游景点和稻虾养殖基地举办各色小龙虾节。通过举办开幕式、小龙虾垂钓、小龙虾宴席、小龙虾及稻虾米产品展示购销、小龙虾产品直播、歌舞表演等方式提升余江区小龙虾产品品牌知名度,带动小龙虾相关产品销售。补助范围为举办余江区小龙虾节筹备及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补助标准不超过总费用的25%。2022年已举办小龙虾节的也纳入补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为推广我区稻虾米品牌包装设计水平,重点提升稻虾米品牌形象,推动稻虾米品牌化及规模化销售。对2020年6月1日至项目验收前进行稻虾米品牌包装设计及成规模销售的稻虾养殖主体进行补助。补助范围为稻虾米品牌包装设计及包装袋订做费用。补助标准为每品牌化销售稻虾米2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不得超过稻虾米品牌包装设计及包装袋订做费用的80%。
鼓励仍在养殖的鹰潭市余江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协会成员购置一批小龙虾冷链车,组成余江区小龙虾冷链车队。对2020年6月1日至项目验收前已购买冷链车的稻虾养殖主体进行补助。补助范围为购置冷链车裸车价及相关税费,补助标准不超过总费用的25%。
支持在我区开展小龙虾进行冷链加工,对2020年6月1日后在我区建设的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小龙虾冷链加工项目进行补助。补助范围为冷链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补助标准不超过总费用的25%。
支持在我区建设交易市场,对2020年6月1日后在我区建设的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小龙虾交易市场进行补助。补助范围小龙虾交易市场建设费用,补助标准不超过总费用的25%。
二、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4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三、报名地点
余江区济大厦429室(余江区农粮局渔业渔政股)
四、报名须知
1、报名主体需法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个人为主体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证明等。
2、现场填写报名表1份和承诺书1份
五、主体遴选
报名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从中遴选一批主体。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先生151*****572
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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