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普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15: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 ||
预算金额 | ¥29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3-******* | ||
采购单位 |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3-******* | ||
附件: | |||
附件1 | YC024FGG*****GD-公告.pdf |
项目概况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024FGG*****GD
项目名称: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项目
预算金额:2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生活垃圾收运及道路清洁 | 三年 |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4、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66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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