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征集公告

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芗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5:3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肖
项目联系电话 199*****959
采购单位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林 0596-*******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肖 199*****959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YX[KJ]2024-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项目联系电话:199*****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林 0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肖 199*****959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二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如下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KJ]2024-04-01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最高限制单价:

合同包1:空气质量检测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参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空气检测

甲醛

140

现场抽样

140

甲苯

140

二甲苯

140

TVOC

150

140

150

1000

合同包2:装修工程主装饰材料检测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参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

1

胶黏剂

275 

针对原材料检测(注:水剂型不要求测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275 

游离甲醛

375 

总挥发性有机物

50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

275 

二氯甲烷

275 

1,2二氯乙烷

275 

1,1,2三氯乙烷

275 

三氯乙烯

275 

合计

2800

2

内墙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500 

针对原材料检测

甲醛含量

375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

400 

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Cd)含量、铬(Cr)含量、汞(Hg)含量]

650

合计

1925

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

3

板板材类(木家具、胶合板、人造板等)

甲醛释放量

3500 

针对原材料检测(注:非色漆木家具不要求测重金属含量)

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

650

4

石材、陶瓷、石膏制品类

放射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650

针对原材料检测

合计

4800

注:参加征集供应商必须接受本征集公告给定的付费标准,在报价一览表中以固定单价进行报价。该单价已包含完成本征集公告提出的该项采购需求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车辆、物耗、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征集人就本框架协议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付费标准以外的费用。

适用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为: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框架协议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4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审核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认定证书;

1.2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近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交证明或承诺函)。(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供应商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应在提交申请文件之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加征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参加的,仅以先提交申请文件且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

2.2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最新、有效,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征集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其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其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征集人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三、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将密封的申请文件寄送至: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对申请文件的要求:一正一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履行对本项目装修工程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主装饰材料抽查的监督管理职能。

(二)建设目标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现场取样方式,对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工程项目采用的装饰材料、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装饰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有害物质含量指标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服务要求

合同包1:空气质量检测

1、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进行取样及检测,详细检测项目清单详见最高限制单价。

2、工作流程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空气质量抽测由采购人确定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第一步,按要求确定抽检量,随机选取检测点数,并按要求密闭1h进行取样,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最后进行检测。第二步,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3、出具报告时限要求

空气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上网并附检测报告查询码。

合同包2:室内装修工程主装饰材料检测

1、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负责对室内装修工程主装饰材料[A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石材、陶瓷、石膏制品类)和装修装饰材料中胶粘剂、内墙涂料、板板材类(木家具、胶合板、人造板等)],详细检测项目详见最高限制单价。

2、工作流程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主装饰材料抽测由采购人确定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第一步,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最后进行检测。第二步,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3、出具报告时限要求

材料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上网并附检测报告查询码。

五、合同履行

1、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漳州市

2、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2.1费用按照当月完成的业务量和对应单价据实结算,次月结算。

2.2因本项目为零星项目,若遇应急任务调整,需剔除部分项目的,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款项结算手续。

2.3付费标准:详见最高限制单价。

3、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3.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情节严重的,报请财政监管部门依规处理:

(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 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框架协议或者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7)当征集人或者采购人发起针对入围产品 (或服务) 的价格调查时,未能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成交合同等价格证明材料的;

(8)擅自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9)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10)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3.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本次框架协议期限为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不因供应商入围的时间不同而变化。

4、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应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六、采购合同: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主管预算单位(本公告中或称为“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059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二层

联系方式:小肖 0596-199*****9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电话: 0596-199*****959

电子邮箱:yx*******@163.com

附件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征集公告、乙方申请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征集公告、乙方申请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征集公告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征集公告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递交的申请文件寄送至: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2、2024年4月30日之后的申请文件寄送至: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室内空气质量 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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