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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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4-2-06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75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
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
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自营或代理天津地铁渠道广告发布资质或授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载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所属时期,以
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体现单位缴纳社保人数,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由税务
部门征缴社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和社保部门系统截屏并加盖公章,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
不予认定:
6.投标人社保直缴人数不少于10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的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缴
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
代缴资料不予认定(缴纳人员须包括被授权人及为本项目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提供服务的项目
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7.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递交投标
文件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出现过
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
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
律纠纷及法律风险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招标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
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ww,ccgP.gov.c)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重违法失信名单(事业
单位无需提供)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本项
目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的查询打印资料)
10.投标人须销售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或转让等,能够直接和
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如果存在亲属关系,须承诺不影响
本次采购的公正性,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若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
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
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法定代表人,须
由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
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交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信息采集表、投标人
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
14.投标人提供1个在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天津地
铁广告投放服务的成功案例(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
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资格要求中的案例不计入“评审标准”中的评分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盖章签字齐全的PD℉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
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2、
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开票信息。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单
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
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账号:75520188000348605,注明FZK20242-066文件费)。3、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4、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七、其他
1、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最终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预算:含税预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本项目信息公告(公示)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n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因轻
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3号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
电话:23300167、231236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周老师
电话:28234896、28232519
电子邮件:fanya3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2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S.VE

标签: 天津分行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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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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