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T3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工作,包括驻场人员维保服务费及专项维修工作两部分。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维护工作,包括驻场人员维保服务费及专项维修工作两部分。 航站楼及GTC楼主体幕墙均为铝板、玻璃结构,航站楼建筑面积约45.1万平方米、GTC约5.8万平方米。保障需求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场人员维保服务费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服务商需提供10名人员常驻现场,提供常用零星材料、工器具及汽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25吨,起升高度≥40米)等设备; 1、人员要求10人: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管理人员,1人持有低压电工证,1人持有汽车起重机操作许可证、6名作业人员(具备高处作业证)。其中: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标阶段需提供证明文件(详见招标资格要求)。 其他人员提供承诺函,服务商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生效前招聘到岗,合同签订时提供上述人员资质证书,写入合同中。 2、服务商主要工作如下: 2.1幕墙铝板检查加固工作 责任区域内航站楼幕墙外铝板73,938块(GTC铝板约11,000块)、内铝板477,303块,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 2.2幕墙玻璃检查及自爆玻璃处置工作 航站楼幕墙玻璃约3.8万块(GTC玻璃约1,800块),每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自爆玻璃立即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2.3登机桥查漏补漏工作 需对58座登机桥固定端进行日常零散性查漏及漏水点修补工作,整座桥顶部铝板密封胶更换做专项维修工作处理。 2.4主体幕墙保温棉检查工作 航站楼14"轴光滑过渡区及中心指廊区域室内保温棉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温棉更换做专项维修工作处理。 2.5主体幕墙胶条检查修复工作 航站楼主楼立面幕墙玻璃胶条每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2.6主体幕墙构件检查工作 主要检查幕墙构件是否有松动、错位、变形或油漆脱落、腐蚀等。 2.7三防应急工作、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及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以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维修工作 专项维修工作由专项维修工作人员完成,不与驻场人员混用。根据航站楼现有幕墙维保情况,专项维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由甲方付费的专项维修工作包括: 1.1蜂巢玻璃铝合金扣盖修复项目; 1.2保温棉更换项目; 1.3幕墙钢结构骨架刷漆翻新项目; 1.4整座登机桥顶部铝板密封胶更换项目。 2、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协助甲方报批保险程序,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给付给乙方的工作包括: 2.1航站楼及GTC楼(含卫星厅区域)自爆玻璃更换; 2.2台风导致铝板更换等符合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合同内容:幕墙施工或维保; (3)合同金额:幕墙维保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或幕墙施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若维保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年度金额或施工合同中幕墙部分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作为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公章,否则证明无效;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当地社保局能开出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清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 | ||
联系人: | 蔡精晶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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