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YSY-JC-*******

二、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标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名称

标段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标段1

1

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药剂(阳离子、阴离子)为污水处理用沉降、絮凝脱泥用,年采购数量约350吨/年,单价合同,供货范围涵盖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所有区域(含各县市)的污水厂,本次采购采用集招分采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根据采购人指定与需求单位签订分项合同,合同采用1+1+1模式,要求分批供货按实结算,具体采购数量、送货地点等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指派(满足各市县区需求单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标段2

1

供水用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药剂(阳离子)供应商采购为自来水厂用,年采购数量约&50吨/年,单价合同,供货范围涵盖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所有区域(含各县市)的自来水厂,本次采购采用集招分采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根据采购人指定与需求单位签订分项合同,合同采用1+1+1模式,要求分批供货按实结算,具体采购数量、送货地点等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指派(满足各市县区需求单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2个标段自主选择1-2个标段进行投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允许投标人在本项目2个标段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每个标段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5、标段2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不见面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先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提交标书购买费(将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整(二个标段均适用),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单 位 名 称: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温州银行鹿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7280 0012 0190 0146 56

九、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方式:137*****561

邮箱:*********@qq.com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1302室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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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1302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137*****561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聚丙烯酰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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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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