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朝阳矿业有限公司双园冲锡多金属矿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郴州朝阳矿业有限公司双园冲锡多金属矿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朝阳矿业有限公司双园冲锡多金属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郴州朝阳矿业有限公司双园冲锡多金属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
建设 单位 | 郴州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 ||||||||||||||||||||||||||||||||||||
论证 单位 | 湖南大诚科技有限公司 | ||||||||||||||||||||||||||||||||||||
入河 排污口 概况 |
污水排放标准: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总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表1标准,总锰执行《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2426-2022)中表1标准。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天字号矿段矿井涌水及桃花垅矿井涌水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外排后与河水混合之后反而锰有超标,证明天字号矿段入河口西河断面和桃花垅矿段入河口断面锰背景浓度超标,本项目各矿段矿井涌水部分回用,外排的矿井涌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加入除锰措施,保证各段外排矿井涌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增加污水处理措施后,天字号矿段西河断面的重金属锰浓度由1.72mg/L降到1.398mg/L,桃花垅矿段断面重金属锰浓度由0.82mg/L降到0.817mg/L,排放总量得到了削减即削减了铅0.0596t/a,砷0.0326t/a和镉0.0159t/a,因此,天字号矿段污水处理站和桃花垅矿段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减少了对西河的冲击,且对西河水质起到稀释的作用,对西河水质起到积极正效应的影响,对西河水质改善有贡献。 坳上溪接纳本项目废水混合均匀后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打鼓岭矿区排水不会改变区域水体的功能等级,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重金属因子对坳上溪水质影响较小。 2、入河排污口对水域纳污能力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论证范围内天字号矿段西河断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COD:52.2236t/a;NH3-N:3.4970t/a;铅:0.3052t/a;镉:0.0045t/a;砷:0.3160t/a;锰:-10.3002。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论证范围水域的COD排放量为19.746t/a,氨氮排放量为0.829t/a,铅的排放量为0.014t/a,镉的排放量为0.002t/a,砷排放量为0.003t/a,锰排放量为0.059t/a,本矿段除锰之外,其余污染因子的排放量均小于相应的剩余纳污能力,天字号矿段矿井涌水及桃花垅矿井涌水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对西河水质起到积极正效应的影响,对西河水质改善有贡献。 论证范围内桃花垅矿段西河断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COD:63.2083t/a;NH3-N:7.4947t/a;铅:0.4425t/a;镉:0.0361t/a;砷:0.2646t/a;锰:0.5418。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论证范围水域的COD排放量为0.7792t/a,氨氮排放量为0.0327t/a,铅的排放量为0.0005t/a,镉的排放量为0.*****t/a,砷排放量为0.0001t/a,锰排放量为0.*****t/a,本矿段各污染因子的排放量均小于相应的剩余纳污能力。 论证范围内打鼓岭矿段坳上溪断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COD:62.7834t/a;NH3-N:9.6268t/a;铅:0.5127t/a;镉:0.0419t/a;砷:0.5201t/a;锰:0.9418。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论证范围水域的COD排放量为0.10.464t/a,氨氮排放量为0.439t/a,铅的排放量为0.007t/a,镉的排放量为0.001t/a,砷排放量为0.001t/a,锰排放量为0.032t/a,本矿段各污染因子的排放量均小于相应的剩余纳污能力。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涉及的三个入河排污口所在的水域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本项目建成后,对水生生态无明显影响。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明渠和涵洞,厂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论证区域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产取水、渔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本项目拟设排污口后,基本不会对水功能区水质、生态以及第三者权益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故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方案是合理的。 6、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建设项目事故风险源、事故情景进行了识别,提出了初步的事故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在执行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后,可有效防范事故废水排放西河和坳上溪。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入河排污口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总体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对其他取用水对象影响较小。 二、保护措施 1、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水质、水生态等保护措施 (1)加强出水水质管控:对总排口流量、COD、氨氮、铅、砷、镉进行在线监测,并做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工作。 (2)加强运营管理: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定期对排污管道进行检修和清理,避免污水渗漏和通道堵塞; 定期对排污口处河道进行清淤处理,保持排污断面河道通畅,避免污水局部停留时间过长。 (4)设置警示牌: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管道相应位置及排污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 |
标签: 双园冲锡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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